國土計畫法配套不足 藍籲暫緩4至6年上路
《國土計畫法》擬明年4月30日上路,但相關配套、子法和補償辦法,內政部都未能提出。國民黨團27日舉行記者會,來自農業縣的黨籍立委,向賴政府大聲疾呼,《國土計畫法》必須暫緩4至6年實行。
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新竹縣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已通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審議。然而,該草案在制定過程中,缺乏充分的公民參與,許多公聽會安排在上班日,資訊發布時間過短,導致民眾無法有效參與。
副書記長張嘉郡表示,賴政府不了解人民需求之外,內政部長劉世芳一再聲稱,「倘若農業權入法,會讓農地水泥化。」張嘉郡指出,農業權入法可保障農地使用,又可讓農民獲得穩定收入,增加農地面積生產效率,絕對不是劉世芳部長口中的「一次買斷」。
藍委柯志恩表示,《國土計畫法》配套、子法均未妥善,會對農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例如,若被劃分到國土保育農業保護區域,將永世不得翻身。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示,國土法確實在南部地區引發激烈反對,他也認為需要延後實施,當然法令通過實施也沒有錯,但要考慮到目前的規畫大大忽略了農民權,例如原先可以蓋農舍的農民,現在困難度可能又增加。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表示,《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土地還是可以買賣、移轉、變更,為什麼有假消息說劃設後就無法變更,就是因為掮客想要廉價大量收購土地。
內政部昨強調,針對外傳國土計畫實施後,農地將不得移轉、分割等問題,都是錯誤訊息,國土計畫不會更動現行農地權利與管理規定,現有權利均將維持不變,且上路後更放寬農地可以作農業的產、製、儲、銷等設施,讓實際務農者能獲得更多照顧。
內政部指出,農業權是關於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基本權益,農業部今年投入對農漁業直接給付經費超過1272億,因此不應與國土計畫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