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籲農業權入《國土法》 環團抗議批恐導致滅農

雲林縣長張麗善開宗明義說,「特別犧牲,特別補償」,針對《國土計畫法》修法,張麗善11月時呼籲要將農業權入法,指出農民承擔過多犧牲,《國土法》上路,農地發展受限,須對農地進行特別補償。

不過環團批評,認為此條文難道是預設所有農地都應該開發嗎?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表示,「我們等於預設了一個前提,就是台灣所有的農地都應該蓋成房子。沒有辦法蓋成房子的,他們就是損失,政府要賠錢給他們。台灣難道所有的農地都要變成房子嗎?」

環團批評,這樣做只會導致實質在耕作的青農,無法再取得價格合理的農地來耕作,最終導致滅農。另外環團也點名尚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桃園市、雲林縣、南投縣,認為這些縣市,恐怕將淪為農地更破碎化的幫兇,更直指桃園市已經完成分區圖,卻宣稱要先做通盤檢討不提交。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表示,「這些地方政府的利益考量,其實完完全全就顯示了國土計畫的重要性。它應該要能夠遏止土地繼續炒作,農地繼續破碎的這件事情。」

環團再次呼籲《國土計畫法》沒有拖延的理由,應如期上路。

針對農業權入法,農業部也未表贊同,強調已有「對地給付」照顧土地所有權人,穩定糧食安全則有「確保糧食安全給付」,其他還有「生態環境給付」,重申照顧農民發展農業,才是真正的農業權。內政部則說,農業權不應與國土計畫混為一談,貿然入法將嚴重破壞國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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