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濫用就安基金 勞動部提6項把關措施
勞動部北分署發生公務員遭到霸凌案,延燒就業安定基金遭到濫用問題!勞動部長洪申翰信守承諾,將基金管理運用精進規劃報告,已於三日函送立法院,這份規劃報告分別從三大面向,包括用途面、管理面及資訊公開等,提出等六項策進作為,包括爭取合理編列公務預算、律定用途範圍與支用原則、規範廣宣經費使用、強化審議機制、強化內控機制並運用外部稽核及增加公開資訊,以便藉此健全就安基金管理運用。
部長洪申翰指出,外界對就業安定基金的各項支用疑慮,勞動部虛心接受,坦然面對。然而,基金作為一個特定收入(就業安定費)供「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三大特定用途,對於每年協助待業勞工、婦女、中高齡及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提供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等措施,支持在職勞工精進技能或穩定就業,確實是相當重要的政策資源。
洪申翰進一步指出,以往因應外在環境及就業市場變化,比如金融風暴、八八風災、COVID-19疫情、0403地震及凱米颱風等天然災害期間,也適時推動相關協助措施,以減輕勞工及事業單位所受衝擊與影響,也凸顯出就安基金因應勞動情勢變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勞動部有責任向外界提出增加基金把關機制等內外部流程改進相關策進作為,除了要爭取外界對就安基金管理的信任之外,更希望基金能夠用在刀口上,讓預算服務對象及使用者能真正獲得就業所需協助。此外,勞動部從三大面向提出六項策進作為。
勞動部指出,第一,「爭取合理編列公務預算」,勞動部長期公務預算額度不足,過度依賴就安基金,將向行政院積極爭取足額公務預算,非直接服務據點辦公處所修繕等機關基本行政費用,以及與就業安定基金法定用途無關廣宣費用,自一一五年起得以合理編列在公務預算。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第二,「律定用途範圍與支用原則」,修正「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規定,將明確規範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法定三大用途各該推動辦理業務事項,以利各項業務計畫之預算編列有所依循。
另明確「管理及總務」支出項目應以基金管理及直接服務據點(比如民眾前往就業中心、就服站台、訓練場館、銀髮人才資源中心、青年職涯發展中心等)所需行政管理費用(排除「機關基本行政管理費用」)為範圍,並明定其可編列額度之占比上限。同時訂定「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支用原則」(比如不得支應與基金設置目的及用途無關項目、屬於私人用途衍生經費等)。
第三,「規範廣宣經費使用」,各業務計畫應確實依業務性質及宣導對象,評估達成效益,核實編列廣宣預算;另明定不得採購年節禮品,並訂定宣導品採購及贈發之管理規範,至於勞動部以往透過採購庇護工廠等輔導團體商品作為年節禮盒及業務交流宣導品的作法,則會再檢討調整作法,以持續支持營運及庇護員工就業權益。
第四,「強化審議機制」,將針對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之審議工作訂定「就業安定基金審議要點」,諸如應備適足時程之審議作業程序,強化委員周全審查效能。按季召開基金管理會議時,除了提送「就業安定基金收支情形」報告,未來將再提供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提送管理會審查年度預算資料,也將提供行政管理及廣宣等外界關切經費項目供作委員審查。
第五,「強化內部管控並運用外部稽核」,勞動力發展署對就業安定基金已有內部管控機制,將管控範圍自五千萬元以上再擴大至二千萬元以上。另針對外界關注議題,比如「原未編列預算,而於年度中臨時提報基金管理會審議同意執行計畫」、「宣導案」及「預算金額達一百萬元以上且執行率高於百分之一百二十的計畫」等工作項目執行情形,規劃結合外部稽核團隊進行稽核,每三個月出具定期稽核報告書提送就安基金管理會報告。
第六,「增加公開資訊」,勞動部原已定期公告基金來源、用途報表及補(捐)助案件資訊,將再新增公告「採購案相關決標資料」、「其他部會提案申請補助案件之成果報告」及「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會議資料(含基金計畫科目支用明細)」等資料,以便提供資料給外界檢視。值得一提的是,審計部日前來函,針對就安基金整體機制提出建議,勞動部函送立法院的機制精進報告也有納入,正式回覆審計部來函,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