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疼! 新車停路邊車格 被挪動.連續撞倒"滿滿刮痕"
南部中心/廖錦雄、張可倫 高雄市報導
高雄有機車車主,把剛牽三個月的新車,停在路邊停車格,沒想到事後去騎車,卻發現機車滿是刮痕,調閱周遭監視器才發現,原來是有其他騎士為了停進停車格,搬動了他的機車,卻把他的車連續撞倒三次,最後頭也不回離開,讓他簡直氣炸。
騎士撞倒機車後竟直接騎走。(圖/翻攝畫面)
路邊停車格,一名騎士要把機車停進去,但車格太擠,他搬起自己的機車左喬右喬,但過程中卻不小心,撞到車格裡的黑色機車,整輛倒下。騎士努力把車搬起來,但重量太重,又再次倒下,好不容易扶起來後,他還不放棄,再次試圖停車,沒想到又倒第三次,還好有救兵來幫忙,才把車扶正,但眼看這狀況,他車也不停了,最後竟然騎了就走,丟下滿是刮痕的黑色機車,直到車主回來,看到愛車的慘況,簡直氣炸。當事車主:「連摔了三次,後照鏡先歪掉,然後後來仔細檢查車子,才發現有整個擦傷的問題,然後車殼也有裂掉。」黑色機車才剛買3個月,現在車身傷痕累累,讓車主好心疼。當事車主:「一台新車三個月而已,就被損傷成這樣子,我覺得真的有點太扯,沒有留下任何紙條,人就跑掉了。」事發在高雄鼓山區華榮路跟文忠路口,當事車主痛批,對方實在太離譜,機車好端端停著,卻被撞倒,騎士還直接離開現場,簡直跟肇事逃逸沒兩樣。
新買的機車滿是刮痕。(圖/民眾提供)
民眾:「我記得有規定說不能去移人家的車,位子不夠就盡量不要停。」民眾:「不能撞一撞就跑掉啊,留紙條就是跟人家講要聯絡他,不然沒辦法他可能有急事。」高市警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因不屬於交通事故範疇,高市警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遂依民事損害賠償程序處理,高市警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已鎖定特定對象,高市警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將通知到案說明。」雖然這種情況不算車禍事故,但為了自己方便,造成別人的機車損壞,還是得負起賠償責任。
原文出處:好心疼!新車停路邊車格 被挪動、連續撞倒「滿滿刮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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