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物品遺失家長報案 高雄2警入校稱僅遠處關心
台中才有學童被員警帶走,高雄某國小的家長社群留言也指出,上週五有家長帶著2名員警到6年級學童班上,因為自家小孩的東西遺失。
學校校長表示,「警察能入校只有發生刑案,第2個是學校要求,當然這件事情我們不可能學校要求,因為我們是被動知道的,當時快放學,同學們很早就把書包放在就是上課的旁邊,當下就是趁那個1、2分鐘的時間,那個老師跟主任就請我們的學生自己找看看。」
校長證實有家長因自家孩子物品老是遺失,帶著員警到校希望能檢視班上同學書包,只是教育部規定,沒有相當理由、有證據證實學生涉案或者攜帶違禁品等等,不能搜學生書包或個人物品,第一時間向家長解釋後,僅同意讓員警入校在遠處關心,學生則自行檢視自身包包。
高市左營分局副分局長高傳成指出,「家長與學務主任等人討論後,帶領警員至學校操場旁,由校方自行處理,警方全程並未介入。」
遺失物最後沒找到,班上同學也將請老師加強法治觀念及心理輔導,但是員警入校是否得宜,家長看法不一。
學生家長(非當事人)說道,「就是有一些可能外校人士進入或什麼之類的,我覺得可能才會比較需要動用到警方。」、「警察入校我覺得應該不至於到驚嚇,因為就很像是我們去搭捷運,然後可能捷運車站裡面有警察一樣。」
市府則回應,全程都依相關規定處理,警方沒直接接觸學生,校方則是在考量學生心理與權益的基礎上應對,未來會持續加強親師生溝通,避免類似事件造成困擾與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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