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三讀!80歲長者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 勞動部回應了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31)日清倉《就服法》與延長當沖降稅的「證卷交易稅條例」等法案,稍早《就服法》第46條修正案三讀闖關,主持議事的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宣布該案通過,未來年滿80歲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評估,聘僱外籍看護。對此,勞動部表達遺憾,並強調未來將盡力確保重症家庭的權益。
國民黨團9月19日召開立院第11屆第2會期七大類優先法案記者會時指出,法案共16案、預算案1案(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前瞻特別預算第五期),合計17案。其中針對與全民權益最攸關的《就服法》(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可直接聘外籍看護)、「老福法」(針對65歲以上老人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未達20%者,由中央統一補助其健保費),列為本黨團最優先法案,積極推動。
不過,藍營黨內針對此案其實有雜音,廖偉翔、牛煦庭都明確反對該法案,希望能緩推,而責任區為屏東的不分區藍委則堅持要推,日前傳出黨內有意將綜所稅核定稅率低於20%再次下修為5%,但目前仍未凝聚共識。黨團書記長林思銘稍早證實,由於65歲長者免繳健保費仍有討論空間,因此將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協商,目前暫緩推動,院會中也不會處理。
根據國民黨團《就服法》的提案內容,未來將放寬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之資格條件,若年齡滿80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預估將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減少醫病關係衝突,讓家庭照顧者能重返就業市場,不必再為照顧家中長者而擔憂。
雇主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聘僱外國人,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以聘僱許可之期限為勞動契約之期限,續約時亦同;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對此,勞動部指出,根據內政部與衛福部相關統計顯示,我國80歲以上人口有91萬人,其中健康人口約53萬人,即使只有3成的健康長者提出申請,也會產生16萬名家庭看護移工的人力需求,加上每年自然增加約1萬的人力需求,預計將產生數十萬的缺口。
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22.7萬人,此次修法預期新增大量移工需求,不僅將導致家庭看護移工市場供需失衡加劇,主要移工來源國也無法立即大幅增加供給的勞動力,這將導致目前家中有重癱、長期臥床、插管的失能者家庭,可能因為移工「棄重擇輕」而更難找到或留下外籍看護工資源,無論是海外招募、訓練及引進時程都可能拉長至數月以上,供應不足更將推高聘僱成本,也可能對於照顧品質造成影響。
勞動部強調,新法將會衝擊重症家庭聘移工照顧權益,造成外籍看護工市場供需失衡加劇,儘管該部表達遺憾,但未來仍將一本初衷,持續簡便申請作業程序及時程,盡力確保重症家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權益。
原文出處:快新聞/《就服法》三讀!80歲長者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 勞動部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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