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遺孀嘆不公「為何對犯人這麼寛容?」 網看完全哭了

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今年9月在執行盤查陳姓女毒蟲車輛勤務時,竟遭對方駕車拖行撞擊,最後傷重不幸殉職。劉宗鑫遺孀吳小姐昨(26)日參加公聽會,表達深切的憂慮和期盼,更點出身為警眷的無力感,尤其她發言提到的1句話,讓人聽了更是心疼不已。

民眾黨團昨(26)日召開「警消與眷屬權益之回顧與前瞻」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一起對於基層警消的勞動環境、裝備改善和待遇提升進行研討。其中劉姓所長的遺孀吳小姐,她也受邀參加這場公聽會。

吳小姐在公聽會上當場落淚,她提到自己知道警察們的辛苦,現在要講的因公殉職,首先對於因公殉職的認定,為何在審核時這麼的嚴格,可是卻給犯人就這麼寬容的判定?同樣都是人民,一個是被犯人殺了,一個是殺人,可是我們的死刑卻很嚴格,且最近大法官釋憲死刑部分,讓死刑判定卻更嚴格。

吳小姐續指,第二個是法律能否真的伸張正義;目前自己查到的,監禁最長只有25年,而且還可以提前假釋。就以這次先生遭這名陳姓女毒販撞死的案例為例,陳女才30歲,就算最長給她關25年再假釋,可能關個10幾年就出來了,也跟先生年紀差不多,為何台灣的法律會如此寬鬆?是否我們的制度可以改善,就算沒有死刑,無期徒刑者也沒有提前假釋的條件。

吳小姐再提到,第三個是關於警察用槍時機,其實他們值勤也要保護自身安全,並非是要殺害人民,那為何舉槍的時候,就要一堆的報告,民眾質疑執法過當。

第四點則還有拒檢部分,自己也曾問過警察有SOP,例如要求民眾熄火,是希望真的能做到,若不從就加強罰則,而非只是附帶的民事而已,難道真要到發生事情了像先生一樣嗎?吳小姐再提到第五點,當警眷之後才知道「行政協助無限上綱」,員警隨時半夜都還是有接不完的電話、處理不完的事情,對於民眾意圖關說施壓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

最後吳小姐強調,先生真的很熱愛工作,他當所長7年,卻有6年時間無法出國,她希望,「讓他們(警察)可以安全上班、安全回家」。

<strong>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遭女毒蟲陳嘉瑩毒駕身亡,警政署14日開完審議會,確認以因公殉職認定。(圖/翻攝畫面)</strong>
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遭女毒蟲陳嘉瑩毒駕身亡,警政署14日開完審議會,確認以因公殉職認定。(圖/翻攝畫面)

這段沉痛心聲曝光後,讓許多網友看了既心疼又不捨,紛紛留言「謝謝妳勇敢站出來」、「吳小姐妳說的真好」、「講的真好,政府就是這麼辦事情的,對加害者簡直好的不得了,對受害者就是雞蛋裡挑骨頭非常的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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