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北檢羅織罪名押人取供 民眾黨要求公開審理「釋放柯文哲」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今(12/26)偵結,台北地檢署求處重刑28年6月。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下午舉行國際記者會,召集人黃國昌痛批,「北檢不僅僅擅長於政治辦案,北檢也擅長政治操作」,在沒有證據情況下,營造柯文哲罪大惡極的輿論殺人氛圍,羅織入罪、押人取供。
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將收集完整證據,包括北檢如何荒腔走板、違法濫權,一樣一樣的向全台灣展示。他痛斥,過去多少前輩換來的民主法治,不應該墮落成今天的樣子,讓掌握權力的賴清德、民進黨,一手用北檢當東廠、一手控制媒體對柯文哲鋪天蓋地人格謀殺。
針對下午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同步移審,黃國昌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台北地方法院應該公開審理,讓司法權行使間受公眾監督,不要秘密審理幫台北地檢署遮醜,不要再押人取共,「釋放柯文哲」。
黃國昌指出,根據北檢的起訴內容顯示,關押柯文哲4個月後,拿不出任何新的、像樣的證據,卻誣指柯文哲收受不法賄賂,不敢公布證據清單,就是因為找不到證據。
黃國昌指出,在所謂求刑28年裡,最重要的1500萬部分,過去一段時間,從媒體、政治人物到電視名嘴指控柯文哲收受賄款,比特幣、冷錢包,到今天北檢連提都沒有提。收款地點從市長辦公室到京華城工地,繪聲繪影,但今天的起訴書也一字未提。
黃國昌批,起訴書稱錢提領出來的錢是交給柯文哲,但北檢沒有拿出任何證據,沒有證人語證看到、聽到交付1500萬現金的事。結果北檢竟然在起訴書裡面可以說柯文哲親自收受。
黃國昌也提出質疑,什時候在台灣合法的政治獻金可以被摘髒成賄款,捐到政治獻金專戶的錢,沒有一毛錢進到柯文哲的口袋。北檢有沒有嘗試?哪一個政治人物是這樣在收受賄款的?沒有金流,講不清楚,毫無證據,竟然被拿來羅織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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