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戒嚴為不義言論?李遠:勿揭瘡疤

公民團體9日舉行《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訴求記者會,民團表示,不義空間保留存在,威權國家暴力傷痕就不會消失。(鄧博仁攝)
公民團體9日舉行《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訴求記者會,民團表示,不義空間保留存在,威權國家暴力傷痕就不會消失。(鄧博仁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9日審查「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朝野立委仍對於此草案從法案名稱、時間界定多有分歧,對於是否採用「不義遺址」或改為「人權事件紀念場址」名稱,以及時間定義是否限於威權統治時期,或應擴及清代與日據時期仍無共識,最終決議予以保留,建議再開公聽會討論共識。

多位國民黨立委認為「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所定義的「不義遺址」時間,不應只限於中華民國之後,立委鄭天財以原住民為例,強調在此土地上受到任何一個統治者的侵害都是不義,不應切割僅就「威權統治時期」反思;立委高金素梅也以《還我祖靈》一書強調,1930年日據時期許多原民先人當時被砍頭示眾,日軍政府對台灣原住民更進行「三光政策」,此時談不義遺址不僅是人權,還有土地權,不能忽視原住民族土地被掠奪的不公不義。

在草案名稱上,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建議將「不義遺址」改名為「人權事件紀念場域」,認為若社會要和解,就不應繼續對分「正義」與「不正義」;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不論主張人權事件紀念場域或不義遺址,重點都在「反省」,但反省錯誤不能一刀切。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則認為殖民創傷必須修復,但「轉型正義處理的並不是殖民問題,而是國家的人權侵害」,是對中華民國的威權統治做檢討;立委張雅琳也強調須在當代陳述才能彰顯對過去威權有所反省。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更向文化部長李遠提問,「若曾經發生人權迫害的地點叫「不義遺址」,那麼「挺戒嚴」的復辟言論是否可以稱為「不義言論」?李遠回應,「全台灣大家投票贊不贊成戒嚴,一定非常少的人贊成」認為隨口說出挺戒嚴沒有意義。「文化應是兼容並蓄,也有它的反省和批判」,希望草案的討論不是互揭瘡疤,不是帶著仇恨痛訴。

由於立委意見分歧,未能獲致共識,會議主席范雲裁定,法案名稱保留。而草案從第4條到草案第15條,都與「不義遺址」用語連動,條文均保留,相關草案將另定時間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