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鉈中毒事件:純粹的凶案 還是醫療失誤造成的人禍?
(續上篇)
先說回朱令事件的後續。在接受普魯士藍治療後,朱令於8月31日甦醒。長時間的鉈中毒已對朱令的身體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幾乎完全失明、下肢癱瘓、智力、語言能力及記憶嚴重受損。因為朱令生活無法自理,長年都倚靠其父母照顧,又因為肌肉嚴重失能,極易受傷,每年都要入院治療。28年後的2023年,朱令在4月被確診腦瘤,並於同年12月病逝,結束其坎坷的一生。基本上每個參與診斷的醫生都認為朱令被蓄意投毒,但真凶至今逍遙法外。
真凶和朱令到底有甚麼深仇大恨,中國公安又有沒有包庇真凶或辦事無能,這是後話。但導致朱令變成後續狀況的,最大可能說不定是在協和醫院的無能。
上文提到朱令的高中同學貝志誠為朱令尋找正確的診斷。當時,貝志誠成功得到來自世界各地的醫學專家回覆,而貝志誠亦積極將各專家的回應轉述給協和醫院。毫不意外地,協和醫院無視了貝志誠的資訊,甚至將其視為「搞事」者。2005年,貝志誠在網上發文,憶述當年在朱令被確診鉈中毒之後,協和醫院的ICU主任毫無悔意,甚至在會議上說『這件事是西方反華勢力企圖利用此事搞臭中國醫療界』。這種話以為在小粉紅口中聽得多,沒想到一個理應視科學事實為上的醫療專業人士,仍會說出這種話。
討論一下醫學。如果協和醫院的一部份醫生沒被傲慢和民族主義沖昏頭腦,朱令的命運會否不一樣?畢竟,可能朱令本來就中毒已深,想救也救不回來。本著醫學求知,讓筆者探討一下這假設。
朱令在寒假回校後,不久就出現新的症狀,此時為2月底,在第一次接受普魯士藍治療是5月初,相隔於70天。按網上資料,在4月28日朱令確診時,其血鉈指數為31 mcg/L,尿鉈為275mcg/L,指甲高達22,824mcg/kg。而在急性鉈中毒案例中,死亡率為6-15%。根據一份2019年、同樣來自中國的個案報告,一有家人因鉈中毒被送入院,他們估計是中毒後9-15日入院。在入院時,他們的尿鉈指數高達4千多至1萬mcg/L不等(即是朱令的3、40倍)。在接受利用普魯士藍藥物輔助的血液透析/血液灌洗治療後,一家人在幾個月後出院,按照此病例報告的講法,幾個月後「身體已經沒有任何異常」。
又在另一個2019年的個案報告中,一個中年女性在中毒後44天才入院,當時的血鉈和尿鉈指數分別為380和2580mcg/L(是朱令的差不多十倍),並即時以普魯士藍治療,病人在第50日回復清楚意識,在第37個月「幾乎完全康復」。
不過,也有普魯士藍醫治失敗的例子。另一個個案中,一個男子以含鉈鹽的老鼠藥自殺,服毒後不足一小時即出現腹瀉而被進入急診,並極速出現高血壓、心跳過快、急性腎衰竭等症狀。不足4天內,病人死亡。雖然無法知道朱令一開始攝入的鉈含量,但以其病徵出現速度推測,其可能和一家人鉈中毒的情況差不多,而幾乎可以肯定遠低於4日內死亡的個案。可以挺肯定說,如果朱令可以早一個月受到治療,預後會大大改善。
退一萬步說,就算當初的協和醫院確實沒有檢測鉈的方式,也不代表不能先給予朱令普魯士藍。正如他們沒有朱令受任何感染的證據,也沒有自體免疫疾病的直接證據,也先給予了防範性的抗生素/抗病毒和抑制免疫系統的藥物,在懷疑她鉈中毒時,就應該考慮給予普魯士藍。而普魯士藍沒有嚴重的副作用,頂多是便秘和低血鉀,而兩者都可用常見藥物解決。順帶一提,中國司法承認了協和醫院的醫療失誤:在2000年,北京市法院判決協和醫院敗訴,判其需賠償朱令家人十萬元人民幣。
下毒者毫無疑問是犯下彌天大罪的元凶,但或者真如一封2013年在美國寄出、一封來自自稱知情者的信件所言,凶手是同宿舍中人,只想讓朱令生病留級,沒人會想到會把她毒殘,哪怕協和醫院當年有一個醫生及時做出正確的醫療判斷,朱令下半生不至落得如此。這案件也警醒醫護人員責任之大──因傲慢自大造成誤診,對病人的傷害可能不亞於一個殺人凶手。個人傲慢和自大的民族主義從來沒帶來過好事,在今天的中國和美國,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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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羅双樹 香港青年。參與反送中運動,目前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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