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加碼交保 北檢還要抗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著白外套)三十日在妻子陳佩琪(著格紋洋裝)完成具保手續後,在民眾黨員陪同下步出法院,並與支持者擊掌致意。<br />(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著白外套)三十日在妻子陳佩琪(著格紋洋裝)完成具保手續後,在民眾黨員陪同下步出法院,並與支持者擊掌致意。
(中央社)

記者康子仁、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更裁,將保釋金額由三千萬提高為七千萬,並增加電子監控,三十日由柯文哲妻子陳佩琪繳納保釋金,和柯文哲兩人微笑步出法院,全程不發一語,在場外小草的吶喊聲援下乘車離去。

柯文哲下午才獲保釋,戴著電子腳鐐離開台北地院,八十分鐘後台北地檢署便表示,待收到法院裁定書,將依法提出抗告,這也是北檢針對柯文哲等人交保,第二度提出不服裁定抗告。

北院指出,檢察官雖指同案被告許芷瑜是經柯文哲指示而逃亡在外,並稱許芷瑜涉案甚深;但檢方並未指明許芷瑜於本案起訴事實中的涉案情節究竟如何?且目前本案其他同案被告及證人也未提及許芷瑜在本案的角色,不能認為在許芷瑜到案前,即有羈押柯文哲的必要。

北院表示,參酌柯文哲涉案情形、犯罪惡性,本案所致法益侵害程度、犯罪所得金額及逃亡可能性等因素,認定柯文哲如能向法院提出相當的保證金供擔保,並為相關防逃、禁止不當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措施,應可達到替代羈押目的,且對柯文哲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羈押必要。

權衡對柯文哲名譽權、身體健康及生活狀況影響,對其等居住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形,有對柯文哲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的同時,施以電子腳環、個案手機等科技設備監控的必要。

另外,同案的其他三名被告,包含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也同樣面臨加保裁定,沈慶京的保金從四千萬增加至一億元,應曉薇從一千五百萬增加至三千萬,李文宗則從一千萬加保至二千萬元。四人均在交保最後時限下午五點前,籌集保金完成交保程序,先後離開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