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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交保44小時 高院三大理由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社會中心/王毓珺 黃啓豪 SNG 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周五以三千萬交保後,檢方隨即提出抗告,上午,高院發回北院更裁,並提出三大理由,包括北院認為無羈押必要,理由實屬不備,而且,具保金額和四名被告所造成的法益侵害,以及犯罪所得金額,未必相當,另外,應曉薇的部分,她擁有第二本護照,可能會有逃亡之虞,因此,北院必須重開羈押庭,最快下午就會召開。

記者vs.民主黨主席柯文哲(12.27):「會不會擔心檢方再提抗告?。」被羈押113天的柯文哲,交保後、走出北檢才44個小時多,高院就裁定,檢方抗告成功,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名被告分別以4000萬到800萬交保,高院通通發回北院更裁。


柯文哲交保44小時 高院三大理由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柯文哲交保44小時 高院三大理由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北檢也解釋,許芷瑜已經被列為被告,但基於案件偵查必要性,在到案前不好交代。(圖/民視新聞)


律師黃柏榮:「柯文哲現在目前還是民眾黨的黨主席,那要怎麼避免說,他在工作的情況下,不會有因為他的情況而去跟其他證人,溝通上除了工作以外的事情,來防範說講到一些案情的情況,這或許都是檢察官要著重的,一個力道的癥點。」

針對柯文哲的部分,北院限制他不能跟同案的被告以及證人接觸,但他身為民眾黨主席,檢方就怕因為工作需求,會有見面串證的可能,而高院發回理由,主要有三項,首先是原裁定對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理由實屬不備,第二則是原審諭知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最後一點是針對應曉薇,有第二本護照,可能會有逃亡之虞。

律師陳建文:「顯然高等法院認為說,這個裁(交保)的金額,跟被告柯文哲等人所侵害的法益,是有所不相當的這個事情,應曉薇看來是現在是持有這個,雙重國籍的事情,所以在發回給台北地院之後,應曉薇有沒有可能,持另外一本護照逃亡這件事情,應曉薇在發回的時候,勢必要說明清楚。」另外,當初北院以未說明橘子許芷瑜的涉案情節,無法證明柯文哲會跟她串供,裁定交保,對此,北檢也解釋,許芷瑜已經被列為被告,但基於案件偵查必要性,在到案前不好交代。


柯文哲交保44小時 高院三大理由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柯文哲交保44小時 高院三大理由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北檢也解釋,許芷瑜已經被列為被告,但基於案件偵查必要性,在到案前不好交代。(圖/民視新聞)


律師黃帝穎:「不論他(許芷瑜)的角色,是帳房或者是核心的車手,他都是經手這個不法所得,非常重要的一個共犯,那因此他(許芷瑜)的潛逃,存在一個高度風險是串證跟滅證,是柯文哲被羈押的致命事由。」柯文哲暫時獲得的自由之身,能延長多久,就等北院重新召開羈押庭之後的結果。

原文出處:柯文哲交保44小時 高院三大理由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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