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再涉財產來源不明罪 北檢分「他字案」偵辦

台北地檢署懷疑柯文哲疑有巨額資金來源交代不清,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本刊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懷疑柯文哲疑有巨額資金來源交代不清,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本刊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日前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及前副市長彭振聲。然而檢方進一步調查時,發現柯、彭二人疑有巨額資金來源交代不清,財產增加與其公務員時期收入顯不相當,遂另案偵辦,將兩人列為《貪汙治罪條例》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他字案」被告。

檢方指出,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曾密集透過ATM存款數十次,並在第一銀行保險箱中存放百萬元現金,這筆現金已遭扣押。至於彭振聲,檢方發現其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有密切往來,2022年11月間曾兩度受邀至威京集團主席辦公室,且沈更將彭列為「第一級親屬」建檔,後來甚至邀請彭退休後加入威京集團,但因待遇未談妥,彭最終未赴任。檢方懷疑,彭與沈之間的關係超越一般公務往來,需進一步釐清。

此外,針對柯文哲與彭振聲財產異常增長的情況,兩人辯稱收入來自演講、出版等正當來源,但檢方認為金額與其公務員薪資收入差距過大。根據《貪汙治罪條例》第6-1條,公務員若無法合理說明財產來源,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罰金。

同時,柯文哲在北士科案及魚果市場案中,遭控圖利新光人壽及中工企業分別超過20億與50億元,亦被列為圖利罪「他字案」被告,案件交由廉政署北調組持續偵辦中。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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