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沈慶京等4人撤銷交保 北院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北院27日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競總前財務長李文宗、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重金交保,高院今(29)日裁定將前述4人發回北院更裁。對此,北院稍早證實,預計下午15時開庭訊問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與李文宗共4人,目前正持續與辯護人及被告聯繫中。
北檢26日偵結起訴上述兩案,並將全案移審至北院徹夜召開接押庭,院方認為相關證人、關係人說法均已具結,加上北檢並無具體詳述柯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在本案的具體涉案情節為何,因此27日凌晨3時許裁定柯文哲3000萬、沈慶京4000萬、應曉薇1500萬、李文宗800萬(偵查時200萬交保,共1000萬元)、已認罪的彭振聲500萬交保,5人皆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
檢方不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共4人獲得交保,於27日晚間21時30分正式遞狀提出抗告,北院收到相關卷證後移送至高院分案審理,今早9時許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對此,北院稍早發出聲明證實,院方稍早已收到高院發回更裁卷宗,預計於今日下午15時由審判長江俊彥在第7法庭訊問柯文哲,法官許芳瑜在第1法庭訊問應曉薇、沈慶京,法官楊世賢在第17法庭訊問李文宗;目前持續與辯護人及被告聯繫中。
高院發回更裁的理由主要有兩項,第一,柯、沈、應、李4人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被告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惟原裁定對於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乙節,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復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實屬不備。
第二,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仍有未恰,因此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更裁。
對此,分本案律師陳建文稍早指出,北院未詳加說明認無羈押必要、侵害法益的理由,原裁定的保金看來有所不足;如果是從被告律師的角度而言,針對無羈押必要性一事,必須再提出更高的釋明,來證明柯、沈、應、李無羈押理由與必要。
陳建文說明,儘管應曉薇自述另一本護照已放棄,但從高院發回更裁的理由可以得知,應的另一本護照「目前看來還是有效」,這亦將成為檢辯攻防的重點。
另一方面,民眾黨稍早發出聲明回應,強調柯並無逃亡可能,加上在京華城案中並無取得任何不法利益,因此將全力支持他捍衛清白,爭取公平審判的權利,而北院未來開庭審理時,黨公職也會依規定前往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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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柯文哲、沈慶京等4人撤銷交保 北院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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