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推動「電動車充電設備」檢驗 強化產品安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確保「電動車充電設備」安全,於廿五日公告將容量30 kW以下之「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範圍,以確保消費者權益並提升產品安全性。

標準局補充說明,為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交通部推動「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政策,電動車將日漸普及,國內並將廣設「電動車充電設備」,預期從公共場域布建將逐步進入家庭端或社區端,標準局配合因此公告「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範圍。

標準局表示,若電動車充電設備未符合檢驗規定,可能有較高之風險。在國內「電動車充電設備」廣泛布建的同時,確保產品安全尤為重要。該局於今年五月邀集相關公會、廠商召開會議進行雙向溝通,並辦理國內及國外預告六十日,期間均未獲反對列檢意見,爰將「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範圍。

標準局指出,自一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容量30 kW以下之「電動車充電設備」須符合電氣安全、電磁相容、通訊相容、資訊安全等相關規範及檢驗規定,完成檢驗程序後,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相關商品時,應購買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有關本次訂定之檢驗規定,請上標準檢驗局官網(https://www.bsmi.gov.tw/)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