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生權益誰來保? 依法落實心評專職與合理待遇刻不容緩

全教總呼籲各縣市依《特殊教育法》落實心評專職與合理待遇。(全教總提供)
全教總呼籲各縣市依《特殊教育法》落實心評專職與合理待遇。(全教總提供)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三日表示,調查各縣市是否依《特殊教育法》落實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及鑑定評估人員合理待遇狀況,全國二十二個縣市僅苗栗縣、南投縣全落實,而以這二個縣市在財政等級的分類來看,更凸顯未能落實的縣市恐是不為而非不能也的消極態度。

心評專職化是今年《特殊教育法》修法歷程中廣受關注的議題。

合理待遇的部分也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中明訂專職與兼職鑑定評估人員的合理待遇,不僅於法有據更是持續推動中的特教政策。

全教總特教委員會主委鍾正信說,目前除了二縣市(新北市、桃園市)在國教署補助員額外有依法自行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外,多數縣市(十一縣市)都是僅依據國教署補助的員額增置,部分縣市(六縣市)甚至未依補助足額增置,或出現增置的鑑定評估人員未以執行鑑定評估工作為主,而指派做特教行政工作的狀況。

在專職或兼職心評人員合理待遇方面,目前除了「給予至少半日公假及課務排代有約九成縣市落實外,其他各項僅二十三%至七十七%縣市落實,其中即便國教署有提供專款經費補助的跨校鑑評估費四百元及鑑定評估報告撰寫費一千一百元,都僅有約五十九%縣市落實。特教教師仍處於教學心評兩頭燒與缺乏合理待遇的不友善職場環境當中。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都應正視特教學生的受教權益,積極依法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並盡速落實各項鑑定評估人員的待遇保障,讓國內特殊教育鑑定評估工作持續朝向專職為主兼職為輔的方向邁進,真正落實特教專業分工,建構友善特教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