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 幼兒園傳虐童 父報警控有前例
新北市瑞芳區劉姓父親指控,親戚2日在幫持有身障手冊的4歲女兒洗澡時,發現女兒身上竟有多處傷痕,致電女兒就讀幼兒園詢問,得到園長坦承教師不當管教,目前劉父已報警,幼兒園則回應一切交由司法調查。新北市教育局指出,若查證屬實將依規定開罰。
劉姓父親氣憤表示,2日時幫忙帶小孩的親戚通知他,孩子身上有多處疑似棍子打傷的痕跡,查看臉部與耳朵也有傷痕,經過驗傷後發現女兒兩側耳朵、右側臉部與雙腿大腿、右側小腿皆有傷痕,讓他看了既心疼又憤怒。
劉父稱他致電幼兒園想要討說法,園長原先稱女兒班導師坦承因小孩「不乖」有打小孩,但卻在他決定驗傷並向警察局報案後變臉,認為幼兒園企圖卸責,氣得提告女兒班導師傷害。
劉姓父親說,此間幼兒園「已非第1次傳出虐童事件」,此次已至少有3名家長也決定要驗傷提告,希望能為女兒討回公道。幼兒園則表示,一切交由司法調查。
瑞芳警分局指出,劉父2日晚間10時許帶著女兒到派出所向女兒班導師提出傷害告訴,警分局依規定受理後,通報兒童少年保護通報表;據了解,目前尚未有其他人提出告訴。
教育局證實在2024年12月底前,未曾接獲疑似不當管教投訴案,但目前已接獲投訴2案,第一時間前往稽查並啟動調查,並要求該師停職辦理,該師已未於園內任教,倘查證屬實將嚴懲行為人最重60萬元,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幼兒園最重裁罰6萬元,並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
教育局表示,會積極協助該幼生家長個別需求,目前已媒合鄰近幼兒園,並提供相關法律及心理諮詢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