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布2030減碳新目標 較2005基準年減量28%
火力發電廠可以穩定大量供電,卻也產生大量空氣污染物、碳排放。環境部30日公告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將我國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從原本2022年發布的國家自訂貢獻,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4%、正負1%,提升為減量28%、正負2%。
環境部長彭啟明指出,「28%加減2%,就是26%到30%左右,所以日本是41%,然後韓國是14%,我們大概是僅次於日本。」
環境部表示,現階段需碳盤查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碳大戶,約占國內總體54%。
配合新減碳目標,將擴大盤查登錄對象,將用電量高的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量販店業、連鎖便利商店、旅館業、醫學中心、大專院校、鐵路捷運,以及中小型製造業等列入,預計新增盤查500家企業,門市約2萬間店。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提及,「它這個百貨公司它有連鎖好幾家,但是加起來全部單一場所有5千噸,或全部加起來有1萬噸以上要盤查。」
環境部強調,這些新增盤查對象,2025年不必查驗,只需了解能源使用與碳排放之關聯,到2026年才需完成登錄前一年排放量,屆時若未完成登錄,將依法裁罰10萬到100萬元罰鍰。
這項草案預告期有1個月,預計明(2025)年2月7日舉辦公聽會,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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