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上路將滿6週年 拚年增2萬餘人簽署預立醫療
台灣今(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平均每5人就有1人是65歲以上長者,隨著時代改變,生死不再是禁忌話題。
我國在2019年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也是亞州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法律,適用對象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衛福部公告之重症,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拒絕使用人工或儀器維繫生命,讓病人擁有尊嚴善終權利,至今已有9.3萬多人完成簽署。
器捐病主中心執行長蔡宏斌表示,「長輩他們的心願不管是安寧、生活照顧,不管是他們有沒有大愛,想要在最後貢獻他們的身體,我覺得這些都很值得來討論。」
不過民間團體曾批評,若以全台2300多萬人口來推算,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的比率不到1%,因為依《病主法》規定,要預立醫療決定,必須先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但是諮商採自費,每次要價約3000元左右,可能就是導致簽署率低的主因之一。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指出,「同時有很多達成的方法,然後到底哪一個是最好,會不會最後我們需要做一些法治這邊的調整,其實我們也都是在邊看現在推動的結果做調整。」
衛福部強調,去(2024)年7月起,65歲以上重大傷病且為安寧收案條件、輕度失智等4類對象,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已納入健保給付,每人終生補助一次,預估約有6萬人受惠,而今年目標則是希望再增加2萬到2.5萬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讓更多人可決定自己生命末期的作法,也可捐贈器官給有需要的病人,遺愛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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