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警消年改修法 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高至80%

由國民黨與民眾黨多名立委共同提案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7日在立法院會表決三讀通過。

提案內容指出,鑑於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工作風險較高,且有危勞提早退休等問題,認為應有更好的退休保障,因此擬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現行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由75%調漲至80%。

根據7日通過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與退休所得替代率對照表規定,未來警消任職滿15年退休者,所得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年資,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80%,任職滿37年至40年者同樣為80%;至於未滿1年之畸零年資,則按比率計算,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此次修正之所得替代率亦適用於已在本修正條文施行前退休者,而因修正條文所生之退休人員撫卹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

本次也將原條例中第35條多項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公務人員撫卹法》之規定,因應兩法已於2018年廢止,改為適用自2017年公布施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新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所得替代比率

任職年資

所得替代比率

36~40年

80%

35

78.25%

34

76.5%

33

74.75%

32

73%

31

71.25%

30

69.5%

29

67.75%

28

66%

27

64.25%

26

62.5%

25

60.75%

24

59%

23

57.25%

22

55.5%

21

53.75%

20

52%

19

50.25%

18

48.5%

17

46.75%

16

45%

15年以下

43.25%

對此,銓敘部昨(6)日曾於黨團協商時表達反對立場,認為若是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上限改為80%,且擴大適用於數萬名已退休者,公教人員卻繼續維持原本預計逐步調降至2029年的60%上限,恐創造出「文官無法接受的退休所得差距」。

更多公視新聞網報導
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修法增至最高80% 可能造成哪些影響?現行軍公教退休金如何計算?
立法院三讀通過警消年改修法 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高至80%
警消所得替代率提高至80% 民團抗議加速退撫基金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