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稽查親子餐廳附設遊戲場四業者均有缺失 要求限期改善

新北市府消保官稽查親子餐廳附近兒童遊戲區內不合格設施,已要求暫停使用。 (新北市府消保官提供)
新北市府消保官稽查親子餐廳附近兒童遊戲區內不合格設施,已要求暫停使用。 (新北市府消保官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針對親子餐廳內設置兒童遊戲室(場)造成兒童受傷情事時有所聞,年關將近,為保障小小消費者的安全及消費權益,新北市府消保官近日會同衛生、工務、經發及消防局聯合稽查轄內四家附設兒童遊戲區餐廳業者之遊具、食安及定型化契約,發現四家業者都有一或二項缺失,責令業者限期改善。

消保官洪伯緯表示,稽查結果其中一家業者的遊戲區遊具未能提出檢驗報告、一家業者食品衛生初查不合格,三家業者遊戲區的使用須知有預先免除業者責任的規定,二家業者就收取訂位費部分未明列收退費標準。

消保官指出,這次專案針對附設兒童遊戲區餐廳業者「定型化契約條款」、「遊戲區遊具」、「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消防安全設備」等進行重點查核。首先就食安部分,四家餐廳中三家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另一家業者經衛生局命限期改善,並已複查合格。

就定型化契約條款部分,查核發現三家業者之遊戲區使用須知出現消費者「負擔完全責任」、「自行負責」等相關字樣,另有二家業者收取訂位費卻無退費規定,均已要求業者改善。

洪伯緯表示,有關餐廳設置兒童遊戲室遊具安全之查核,有一家業者未能出示遊具之「鋪面檢驗報告」或「遊具檢驗報告」,已不符「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規定,衛生局當場令業者張貼暫停使用公告,等業者後續補齊相關文件並經複查合格後始再行開放。

消保官表示,民眾前往親子餐廳應先行詢問是否收取訂位費用及退費標準,另進入遊戲區遊玩前亦應注意使用須知,並將內容告知小孩,如現場發現遊具有毀損的情況,應立即反映告知餐廳人員,孩童家長也應全程注意小孩遊玩之情形,如小孩違反使用須知而作出危險動作也應立即制止,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