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籲雇主合法聘僱移工

近年來,我國移工法規放寬,移工人數持續增加,尤以農業移工增幅最明顯,據勞動部統計,去(一一二)年移工人數增幅達二四‧八○%。勞動部與農業部針對農業勞動力不足現象,持續檢討農糧產業申請聘僱外籍移工政策,由一○八年開放外展農務服務,後於一一二年開放農業外籍移工聘僱申請,以期舒緩國內農業勞動人力短缺現象。

移民署專勤隊今年度一~十月共查獲十三起民眾因非法使用外國人協助農務,佔縣府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案件總數比例近四成五,其中違法雇主最高裁罰金額達新臺幣六十六萬元,(聘用非法移工十三名,加重裁罰)。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提醒,現階段外展農務工應由農會、漁會、農林漁牧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外展機構)以雇主身分向勞動部申請獲准,民眾不得自行聘僱外國人從事農務工作。

近來亦有大量外國人持觀光簽證,逾期滯留在國內非法打工,民眾切勿輕信非法人力派遣,以身試法僱用來路不明的外籍移工或自稱是新住民身分之外國人,查獲事證明確將依就業服務法處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二○萬元以下罰金。申請外展農務工的農戶,亦不可以訛傳訛聽信不實說詞將移工轉借他人使用從事農務即可,若經查獲將依非法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論處。

花蓮縣縣長徐榛蔚呼籲,我國農業基層勞動力不足存在已久,加上少子女化危機、農業人口老化及外流嚴重,更擴大農業缺工問題的嚴重性及迫切性,讓農民長期陷於「找無工」。目前政策方向已有明確規範,希望外展農務移工均能合法使用,以補足臺灣人口老化衍生務農人力不足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