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霸凌「3案成立懲處7人」 主管連帶處分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衛福部主管疑涉及職場霸凌案調查結果及懲處今(12)日出爐。政務次長呂建德表示,調查期間共接獲8件疑似職場霸凌案件,經全面、深入調查,由外部學者專家依據職場霸凌判斷準則審議認定,確認職場霸凌3案成立、共7人受處分,包括未能有效遏止事件發生的主管連帶受到懲處。
呂建德表示,保護司、社工司簡任非主管,與同仁訪談中衍伸的長照司1名簡任非主管遭投訴,一併納入調查。調查結果發現3名簡任非主管對督導下屬咆哮,以及不合理多次退文等濫用職權行為,共3案職場霸凌成立。
經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情形,針對保護司、社工司、長照司的簡任非主管,分別核予記1大過、1小過、1大過處分,其中情節重大者已調離現職,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重大者將移付懲戒。
對於長照司長於每日健康操休憩時間,要求同仁與司長共同做操、深蹲運動,確實造成部分同仁壓力,甚至在媒體揭露後向同仁表達期望「支持司長」,有違公正調查疑慮;再針對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司內同仁的職場霸凌行為,司長應負監督管理不周的責任。調查小組認定上述行為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上述行為於工作執行中,均造成不良後果,核予1小過處分。
主任秘書兼社保司長遭指控過去於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任內,經調查以「不當比喻」要求同仁須自我找出問題嚴重性才不會被「他殺」,調查小組訪談後認定,該主管確實用語及比喻失當,造成同仁不必要的壓力,雖尚未構成職場霸凌要件,但經考績會決議,該名主管於工作執行仍造成不良後果,核予申誡2次、免兼其社保司長主管職。
針對社工司長調查認定,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針對該司內同仁疑有霸凌行為,雖與保護司長皆曾採取部分因應措施,但不足有效制止職場霸凌,應負監督管理不周之責,社工司、保護司,兩位司長皆核予記申誡1次。
另外健保署副署長在心健司長任內,遭指控要求同仁協助批核公文等情事,經調查小組深入訪談,仔細查驗相關事證,皆並未發現足以證實上述指控證據,並且與事實不符,與國會組長遭指控涉及霸凌情事,皆不成立職場霸凌。
呂建德說,對於上述案件,衛福部已會同所屬機關全面檢討修正現行職場霸凌防治及調查相關規定。調查小組也指出訪談過程中,各司署皆反應員額及人力吃緊問題,特別國會組人力面臨嚴重不足,業務工作負荷重,部內也在調查後依據調查小組建議,迅速核予員額。
呂建德表示,近年來從新冠肺炎疫情到公共衛生、長照到社政業務需求的大幅成長,同仁業務負擔有明顯增加趨勢,長時間工作亦需重視。他也強調,將全面檢討業務成長與人力配置妥適性,爭取合理員額,讓工作負擔得到妥善分配,後續也將強化部內主管自我覺察、同理心、情緒管理能力,針對與不同世代員工正向互動溝通技巧,提供分享課程及教育訓練,盼有助於及時發現管理面或員工身心健康問題,提供適當協助與轉介,並精進營造友善職場各項措施,打造安全且安心工作的環境。
衛福部職場霸凌案調查結果及懲處。(圖/衛福部提供)《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民視新聞網》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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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衛福部霸凌案結果出爐 3案成立「懲處7人」、主管連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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