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訊息滿天飛!近3個月逾4成網路族接觸過 20-39歲成主要受害群
數發部數位近用調查報告的有效樣本1萬5,133份,在95%的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範圍維持在±0.8%之間。(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台)
數發部最新發布的113年數位近用調查報告揭示台灣資訊安全現狀。根據調查,台灣的網路族群中,每百位就有45人曾在最近三個月內收到詐騙訊息。特別是60至69歲的年齡層,收到詐騙訊息的比例最高,而50至59歲的年齡層則是實際遭受詐騙的主要受害者。
面對這些挑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於今年7月底正式施行,並在11月底生效的防詐4子法進一步加強了對網路詐騙的防範措施。數發部已公告納管Google、YouTube、Line、Facebook、Instagram及TikTok等平台,要求它們在24小時內移除涉詐廣告,並驗證廣告委託人和出資者的身分。
此外,假訊息的問題也不容忽視。調查顯示,過去三個月內,有41.1%的12歲以上網路族曾接觸到因政治或商業目的而故意散布的假訊息,這一比例較109年的22.1%大幅上升了19個百分點。
近半網路族曾接詐騙訊息,假訊息接觸率4年增近2成
數發部昨(2)日發布113年數位近用調查報告,針對資訊安全部分,調查顯示,在87.6%上網率下,每百位網路族中有45 人表示在最近三個月使用網路而收到詐騙訊息。
以樣本數961人來看,近三個月收到詐騙訊息比率約44.8%,真正有遭詐騙的則1.5%。其中收到詐騙訊息以60~69歲最多,因此遭詐騙的則以50~59歲年齡區段為最多約3.5%,雖然並不高,但為其他年齡層的2倍。
並且,假訊息也十分猖獗,過去三個月,12歲以上網路族有41.1%表示曾在網路上接觸因政治或商業目的,而故意散布的假訊息,與過去調查相較,網路族接觸假訊息比例由109年的22.1%上升到113年41.1%,增加19個百分點。
數發部防詐4子法上路,廣告平台須24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
遇到詐騙已幾近成為台灣人日常,民怨早已四起,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簡稱詐防條例)今年7月底正式施行後,數發部的防詐4子法也已於11月底生效。
數發部表示,除已公告納管Google、YouTube、Line、Facebook、Instagram及TikTok等4家業者6個經營平臺,依詐防條例規定,納管業者必須履行多項防詐責任,若廣告明顯涉詐,平台應24小時內移除下架詐騙廣告。
也就是,當納管業者在相關機關通知其刊登或推播的廣告為詐欺廣告或明顯涉詐時,應在24小時內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廣告或為其他必要處置,防堵詐騙廣告擴散。
另外,防詐條例要求網路廣告平台(如社群媒體或搜尋引擎)必須驗證廣告的委託人和出資者的身分,而本次公告的子法進一步規定,驗證身分的技術細節,主要分為遠距與親臨驗證,例如銀行帳戶比對、本人手持身分證明文件視訊等。
同時要求平台制定防詐騙計畫,並定期發布透明度報告,以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透明度;此外,子法還明確規範廣告應如何揭露相關資訊和操作流程,讓一般民眾能更容易判斷網路廣告的可信度,降低被詐騙的風險。
網路言論攻擊攀升至4.2%,20-39歲成主力受害群
除了線上詐騙越來越多,調查也發現,遭遇網路騷擾的比例低於言論攻擊,但隨著數位使用率增加,遭受言論攻擊的情況有逐年上升趨勢。
在我國 12 歲以上的網路族有 4.2%表示最近一年曾經在網路上遭受他人言論攻擊。和過去調查相較,比率由 109 年的 2.2%緩步上升到 113 年 4.2%,增加 2.0 個百分點,其中又以20~39歲為遭言論攻擊主要族群。
進一步追問網路族所遭受攻擊的對象,發現網路族以遇到陌生網友網路霸凌的情況為主,每百人有 86 人。此外,最近一年在網路上遭受他人言論攻擊的網路族每百人有 17 人表示是由認識的人進行言論攻擊;並且,在我國 12 歲以上的網路族有 3.8%表示最近一年曾遇到網路騷擾、網路冒名或散布個人訊息、照片的狀況,95.7%表示無此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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