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立院處理「憲訴法」覆議案 卓榮泰盼支持憲政重回正軌
[周刊王CTWANT] 立法院今(10日)表決憲法訴訟法覆議案,但未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前往說明對新法提出覆議的理由。卓榮泰昨日表示,面對國家重大憲政爭議,即便立法院不願意安排行政院到立法院做充分說明,但有責任為人民憲政救濟的基本權利發聲,期盼立法委員站在維護憲政體制、五院體制正常運作、保障憲法法庭、維護人民憲法基本權利的這一方,支持行政院所提覆議案,讓國家憲政有機會重回正軌。
卓榮泰表示,考量立法院決議修正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於上週(1月2日)院會上,依據憲法程序及所賦予的權力,以最嚴謹程序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的覆議案,並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提出覆議案絕非為了造成對立,而是希望立法委員能再次審慎討論,而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前去進行覆議案報告,連最基本的說明機會都沒有,這絕非「遺憾」二字可以形容。
卓榮泰表示,憲法法庭是國家最高憲政爭議的解釋機關,且攸關全國人民的憲政救濟基本權利。根據司法院曾經對外說明的統計,累計至2023年為止,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當中,有超過99.1%是屬於人民聲請的案件;而截至去年底,憲法法庭仍有447件聲請憲法救濟的案件在排隊審理中,尚未結案,由此可知憲法法庭是人民在憲法爭議上最重要,而且是最後唯一的關卡,絕不容被破壞。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認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有以下三大窒礙難行的理由:第一、 依照立法院新修訂的「憲法訴訟法」,規範憲法法庭評議人數,將使大法官、憲法法庭無法開會。屆時要有10位大法官出席才能開會,其中9位同意才能做成違憲的宣告,但目前大法官現額只有8位,無法開會,未來更有少數意見綁架多數意見的疑慮,等同癱瘓憲法法庭、也癱瘓人民基本權利。
第二、新法規定總統提名大法官的時限,在大法官人數未達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15人)時,總統必須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但未規範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時限,這種不對稱的修正內容,將造成大法官人數補正程序上難以掌握。第三、新法規定公布後立即施行,但依照目前大法官現額,一旦新法通過,大法官顯然無法開會、無法做出決議,將導致憲法法庭立即無法運作,等同完全癱瘓,造成諸多憲政上窒礙難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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