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三讀修正原民會:嚴重衝擊原鄉建設
立法院於十二月二十日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原住民族委員會依據新財劃法試算,該會明(一一四)年度預算,除法律義務支出外,將減少四成經費。原民會曾智勇主委嚴正表示:「財劃法修正影響機關運作,更將會嚴重衝擊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財政及地方建設發展。」
曾主委表示,該會一一四年度預算約123.8億元,扣除原住民老人年金、健保保費補貼等法律義務支出52.6億元,以及支應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的相關經費,再依新財劃法規定試算扣減四成預算後,該會能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地方建設、服務族人及照顧長者的經費僅剩14.5億元。仰賴該會補助辦理的原住民族地區重大民生建設,包含部落聯外道路改善、聚會所興建、照顧脆弱家庭、房屋修繕整建、部落環境改善等措施,均將因此直接受到衝擊。
除此之外,曾主委指出,原民會自行執行辦理的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等重大興建工程,也因預算大幅縮減,必須重新規劃調整,將影響後續營運期程及原住民族文化保存、語言發展及傳播權益之落實工作。
曾主委強調,縣市政府統籌分配預算給鄉鎮市公所時,沒有公開透明機制及公平分配基準,原住民族地區公所之需求多因此被犧牲。新財劃法實施後,縣市政府雖看似財源增加,但統籌分配預算時,若依舊忽視原住民族地區需求,屆時原民會又已無經費可供協助,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將成為「財政孤兒」,對原住民族人權益影響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