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柯文哲/人證物證俱在 律師:如黃國昌所言「有證據就起訴」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遭收押迄今已113天,北檢今(26)日依涉犯收賄、圖利與侵占公益等三罪正式起訴,並具體求刑28年6個月。律師黃帝穎隨即表示「人證物證俱在」,從北檢起訴記者會所列證據及過去各級法院穩定見解來看,「柯文哲已難翻身!」今天北檢嚴謹偵結,羅列各項證據,他認為,「柯文哲貪污收賄真的如黃國昌所說的,『有證據就起訴』!」

北檢記者會宣布起訴柯文哲,並具體求刑28年6月,律師黃帝穎隨即於臉書發文恭喜國民黨議員鍾小平告發勝訴。他強調,柯文哲在京華城弊案收賄、圖利,罪證明確,起訴記者會引用證據攤開,「人證物證俱在」。

黃帝穎指出,朱亞虎認罪行賄確實致命重擊柯文哲,柯所觸犯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被判處無期徒刑!他表示,各級法院對行賄被告認罪咬死的貪污案件,均判收賄被告有罪;而柯文哲貪污案被朱亞虎咬死,從北檢起訴記者會所列證據及各級法院穩定見解來看,「柯文哲已難翻身!」

柯文哲收賄,「朱亞虎認罪行賄是人證,金流及帳冊是物證。」黃帝穎認為,北檢偵結記者會引用起訴書證據,「等於用證據重重打臉民眾黨黃國昌對檢廉的政治口水與法盲謾罵!」他強調,民眾黨黃國昌曾嗆北檢「有證據就起訴」,而北檢今天嚴謹偵結,羅列各項證據,「柯文哲貪污收賄真的如黃國昌所說的,『有證據就起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起訴柯文哲/人證物證俱在 黃帝穎:真如黃國昌所言「有證據就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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