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柯文哲/收「威京小沈已給過」簡訊 黃珊珊:羅織入罪故意陷害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台北地檢署今(26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起訴,共求刑28年6月。不過,根據起訴書內容,檢方查出柯文哲2023年11月傳簡訊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經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則回「明白」,證實證柯文哲曾向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收錢。對此,黃珊珊表示,「這與1600萬坦承收受賄款無關,簡訊是羅織入罪,故意要陷害柯文哲的。」

根據檢方起訴書內容指出,沈慶京在2022年9月20日至同年10月17日間,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分別為9月20日1千萬元、10月5日200萬元、10月11日250萬元、10月17日150萬元,共計領現金1600萬元,與2022年10月18日核發建照、10月19日京華廣場動土典時間點相近。此外,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則回覆「明白」。

民眾黨中央下午召開「政治追殺 司法不公 民主倒退」國際記者會,黃珊珊表示,柯文哲傳給她的簡訊在2023年11月總統大選,當時她擔任競選總幹事,討論的內容涉及募款相關事宜。她強調,這只是柯傳給她的訊息,說他們曾經捐過款,所以沒有做任何後續處理,這與一年前所謂的「1600萬坦承收受賄款」完全毫無關聯。

黃珊珊指出,目前關於「1500萬」的證據只有三項:第一是1600萬的領款記錄;第二是無法證明事實的Excel表;第三是一封與案件完全無關的簡訊。她直言,「這些簡訊是羅織入罪,故意要陷害柯文哲的,若這個簡訊變成收賄證據,完全就是入人於罪。」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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