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上最後期限 行政院:1/2提《憲訴法》覆議案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等三法,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窒礙難行,強調將尋求救濟力挽狂瀾導回正軌,而《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24日送達行政院,依法若要移請立法院覆議,期限為2025年1月2日。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強調,當天將在行政院會正式提出憲訴法的覆議案。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憲訴法等三法,行政院擬提出憲法救濟手段,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若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其中,憲訴法條文已在24日送抵行政院,此案最遲在要1月2日前提出覆議。李慧芝強調,週四是憲訴法提覆議的最後一天,當天將在行政院會正式提出憲訴法的覆議案,此外,政院目前尚未收到財劃法跟選罷法2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