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財劃法」未送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曝恐「麻煩公務員」:被迫在春節召開院會處理覆議
行政院今(2)日對「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選罷法」、「財劃法」兩案還未送到政院,如果在春節前一天、1月24日送來,可能被迫在農曆年中召開院會處理;政委林明昕也說,立院方面有收發處,「不收發也不行,貼在門上也是一種方式」,不會因為有春節、沒春節就不能動。
媒體詢問,「選罷法」、「財劃法」是否送到政院,會不會到春節期間還要處理覆議?
李慧芝回說,截至目前為止政院還沒收到其他兩法,若一月中下旬才收到,公務員可能就要在春節期間處理,卓榮泰院長為此憂心,但為了維護國家憲政體制,可能最後要麻煩公務員。
李慧芝也說,過去有三讀法案較晚送到政院的案例,但絕大部分是政院配合政策推動才會安排延緩咨請總統公布,由立院延緩咨請總統公告的前例很少。
媒體追問,立院若春節期間不收件,是否覆議案會成立?
林明昕表示,譬如「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假若立院壓在1月16日最後一天表決,再加上10天,的確在春節前後會有問題產生,另外兩法也是。
林明昕說明,兩法若春節前一天送,後續覆議的10天期限仍會照跑,政院會處理是否提覆議的作業,立院方面也會有收發處「它不收發也不行,貼在門上也是一種方式」,不會因為有春節、沒春節就不能動。
李慧芝補充,若立院在春節前一天、1月24日送來剩下的兩案,若政院想要提出覆議要在10天內完成,也就是2月2日前提出,而今年的農曆年是1月25日到2月2日,「行政院可能被迫在農曆年中召開院會處理。」
(圖片來源: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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