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免評 長輩免被迫送機構

立法院院會2024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條文修正草案」,年滿80歲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2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評估,聘雇外籍看護。(陳君瑋攝)
立法院院會2024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條文修正草案」,年滿80歲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2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評估,聘雇外籍看護。(陳君瑋攝)

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法,未來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就能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雇主協會指出,聘雇移工需包吃包住,平均每月需支出3至4萬元,負擔不小,但本次修法不是免費聘移工,而是開放免評,提供給各家庭更多照護的選項,不需要被迫將長者送到長照機構,對這次修法樂見其成。

家事移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工資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依法不得低於2萬,雇主還須負擔移工的職業災害保險費,並每月繳納健保費及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移工則每月繳納健保費。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現在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除了要支出每月2萬元的起薪,也因為工作場所在家中,雇主需供三餐,連移工的生病開銷、衛生棉、沐浴乳、洗髮精等衛生用品費用,也都要負擔,綜合下來,聘雇一位外籍家庭看護工平均每月要支出3到4萬,負擔不小。

甚至,如果移工想要換工作,雇主也很難拒絕,且過程中,除要花時間等新移工,甚至還要再多付出2萬以上的費用給仲介,有些仲介還會喊價加碼,對很多雇主家庭來說,找外籍移工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真的不是外界能理解。

不過張姮燕強調,台灣老齡化、少子化,本次修法樂見其成,自家親戚高齡87歲有智力障礙、未婚,無法自行打理生活,需要聘雇家庭看護移工,然因沒有就醫紀錄,無法取得醫師開立的巴氏量表,只好將其交由機構照顧,這次修法給家庭多一種選擇,而不是只能被迫將家人送到機構,使其身在陌生的生活環境。

台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呂錫安也說,超過80歲獨居長輩最容易出事,家人都擔心突然中風或跌倒,一旦有需要,巴氏量表卻難取得,甚至有人花錢購買,相當不合理,如今開放免評,可說是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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