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辱雞排妹是「前科犯、更生人」獲不起訴!理由曝光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網紅陳沂今年3月間在臉書PO文指「雞排妹鄭家純都已經三審定讞有罪」,「請大家記得在前面加個『前科犯』或是『更生人』」,遭已改名鄭采勻的雞排怒告涉違反《個資法》,不過,檢察官認為雞排妹判刑定讞的相關資訊公眾已週知且為合法的公開資訊,不屬《個資法》保障範圍,今對陳沂不起訴處分。

陳沂是在2021年5月8日於臉書公開手機未接來電的紀錄,指控遭LINE電話騷擾,隔天凌晨又開直播,多次覆誦騷擾的電話門號,雞排妹不滿個人手機號碼被公開,也在自己的臉書寫出陳沂手機號碼前4碼,並PO出一張國際採用的16進位色號卡,而這張色卡有專屬的6位數色彩編號。

台北地院認為,雞排妹故意挑選與陳沂手機號碼相同的色卡,讓網友可從文、圖組合出陳沂個資的手機門號,確有損害陳沂的隱私,因此判雞排妹3月徒刑,她也於5月間到台北地檢署繳交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事後,陳沂又於今年3月22日在臉書上PO出6則貼文,除指鄭采勻原名鄭家純、藝名雞排妹,還指,「雞排妹鄭家純都已經三審定讞有罪」,「請大家記得在前面加個『前科犯』或是『更生人』」。雞排妹認為她的本名及犯罪紀錄被陳沂無故公布,因此控告陳沂違反《個資法》。

北檢檢察官勘驗陳沂的發文內容認為,雞排妹被判刑的案子已由媒體報導揭露,且陳沂貼文內容並未提到案件犯罪事實或判決具體內容,相關資料可從網路查詢,屬「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又查無陳沂有非法利用個資犯罪行為,認定罪嫌不足,對陳沂不起訴處分。

陳沂在臉書PO雞排妹是前科犯挨告,北檢今對她不起訴處分。翻攝自陳沂臉書。
陳沂在臉書PO雞排妹是前科犯挨告,北檢今對她不起訴處分。翻攝自陳沂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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