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桃專案 逮近3千輛噪音車
為加強管制噪音車,桃園市自2025年1月1日起,若未使用認證合格排氣管並辦理變更登記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1800元,且使用未認證排氣管車輛經攔查檢驗後,發現噪音超標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3600元。環保局表示,經靜桃專案嚴格執行後,民眾陳情案件數相較去年相比已下降約27%。
環保局表示,靜桃專案於去年6月1日開始執行後,至今年11月30日攔檢共計告發2905輛,為執行前的1.78倍;聲音照相告發961輛,為執行前的1.95倍。總計告發高達1055萬元,民眾陳情案件數與去年度5月相比降低約27%,顯示管制有成效。
環保局指出,根據環境部統計,去年各類型噪音陳情案件中,車輛噪音占比高達32%,副市長蘇俊賓去年於行政院會倡議中央修法,環境部和交通部分別於今年聯手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環保局強調,若自明年1月1日後未完成線上登錄或檢測未通過者,車主就必須自行付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檢測噪音,且通過後還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登記。排氣管認證檢驗實施至12月15日止已經辦理145場次,檢驗車輛達3951輛次,其中已有3533輛檢驗合格並完成認證作業。
警察局交通大隊長李維振鼓勵民眾勇於檢舉,若發現有非法改裝及噪音車擾寧情事,可於30日內檢附相關事證影像,上傳至交通部公路局「反映非法改裝車輛」檢舉信箱,及環境部的「噪音車檢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