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裁定停審!高院合議庭: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
[FTNN新聞網]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被判有罪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被依貪污等罪判刑7年4月,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11.6萬餘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不過高院日前首度開庭後,合議庭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因此於今(2)日裁定停止審判,將向憲法法庭聲請憲法解釋。
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要求下屬助理配合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人事費,再統一交給助理黃惠玟管理,形同高虹安個人小金庫,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包括冰箱、咖啡機、衛生紙、雙眼皮貼和衛生棉等,北檢因此起訴高虹安與4名助理利用職務詐取46萬30元。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追徵犯罪所得11萬6514元。而認罪的助理黃惠玟、陳奐宇,及不認罪的「公衛文」王郁文,分別判刑2年或1年不等刑期,均宣告緩刑,另名助理陳昱愷無罪。
至於助理以實際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的加班費,繳回供高虹安辦公室零用金使用,法院認定具有合法權源,屬合法請領,屬於助理們處分私人財產的行為,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及申報不實,故對此部分諭知無罪。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快訊/逆轉逃死!縱火燒輪胎行害死8親人 新竹逆子陳彥翔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律師:柯文哲這次可能被押 「二度被撤保」北院續追7疑點
柯文哲3000萬交保!「5被告候審室過夜」9點才可辦保離去 原因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