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高院停止審判、釋憲...周玉蔻指承審「旗袍法官」郭豫珍曾收押陳水扁、鄭文燦:拖到2026定讞前選連任?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件上訴二審後,合議庭認為本案關鍵法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2)日發文指出,承審法官郭豫珍曾以「實質影響力」裁定收押陳水扁、鄭文燦。這個釋憲停審的意思是高又可以混到2026選連任?

 

高虹安當選新竹市長後,爆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檢方2023年8月以高虹安涉嫌從2202年2月27日起到當年12月31日,浮報助理公費補助酬金及加班費62萬多年,總計詐得46萬多元,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高虹安等5人起訴。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有罪,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四年,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

 

不過,全案經過合議庭近兩個月審理,合議庭法官認為本案關鍵法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許永煌、陪席法官雷淑雯、受命法官郭豫珍。

 

對此,周玉蔻在臉書發文表示,意思是高虹安可以一直又拖又混到2026競選連任?她強調,承審法官的名字叫郭豫珍,也是以「實質影響力」裁定收押陳水扁與鄭文燦的知名「旗袍」法官。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控任內涉嫌收賄,在最關鍵的檢方兩次抗告中,審理的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郭豫珍,第二度裁定指出依事證內容,認為透過便捷之資訊工具進行勾串並非難事,認為忽略鄭文燦實質影響力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鄭文燦則在第3次羈押庭當庭被收押。

 

前總統陳水扁對此也發文表示,郭豫珍就是當年發回更裁,讓自己被收押的審理法官,「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

 

 

圖片來源:周玉蔻臉書、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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