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銷柯文哲交保裁定 民眾黨強調無逃亡動機與手段
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共同召集人黃國昌說道,「沒有羈押就誓不罷休,我相信這絕對是違反法治的精神。」
身為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共同召集人,黃國昌怒嗆高等法院違反一般社會常識。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北檢以貪污等4罪起訴,北院27日裁定3000萬交保,但北檢不服提出抗告,29日上午高院撤銷交保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行政庭長王屏夏說明,「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來就是原判決諭知的具保金額,跟被告等人所造成的法益侵害跟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拘束被告4人?也沒有妥適的說明。」
高院認定,北院針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還有李文宗4人,並沒有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防止4名逃亡等理由,而撤銷原裁定。
針對此結果,民眾黨表示遺憾,重申柯文哲沒有逃亡動機、手段,也未取得不法利益。
黃國昌強調,「他絕對沒有逃亡的動機,而且台北地方法院在原來的裁定當中,已經對柯文哲主席做了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這樣的處分。認為交保金額不夠高的這件事,我們必須再度重申,在目前台北地檢署的起訴犯罪事實當中,就京華城的部分,柯文哲主席根本沒有犯罪所得。」
黃國昌喊話要爭取公平審理,並將在北院開庭審理時前往旁聽。
而另一被告應曉薇則是被高院認為,除了中華民國護照外,還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同樣有逃亡之虞。
但她本人則透過律師聲明,當初是因為隨同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擁有該國國籍,2010年底當選台北市議員後就已申請放棄國籍,沒有所謂第2本護照,也強調會在開庭調查時,請律師攜帶相關文件到法院詳細說明。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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