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廠復活 桃批經部角色混亂
桃園市府2度撤銷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進駐桃科園區,豈料經濟部訴願會2度撤銷桃市府處分,再度讓3家SRF廠敗部復活。桃園市政府4日痛批經濟部角色混亂,為求脫身做最壞示範,重申若無經濟部推薦函,廠商根本無從入園,將研商法條堅守程序正義、捍衛市民健康,會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從嚴把關、從重開罰。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4日召開,第2度撤銷桃市府禁止3家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禁令。為免引起風波,經濟部產發署聲明,會請業者遵守環境部SRF最新加嚴的環保規定,也會尊重桃市府後續的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審查權限。
「經濟部角色混亂,根本沒站在地方居民健康的立場!」桃市府重申,3家SRF廠商本就不符合桃科園區進駐產業類別規定,全因經濟部以「政策指導」方式向桃市府推薦,市府迫於經濟部要求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才同意,沒想到去年遇到地方民意反彈,就大甩鍋撤回專案入園推薦函。
桃市府痛陳,經濟部在2度撤銷處分的訴願決定中,都推託推薦函僅屬機關間協商及政策表述性質,完全無視桃園在審查廠商申請入園時,把經濟部推薦函列為「必要」的事實,重申若沒有經濟部推薦,桃園自始至終都不會受理審查,廠商根本無從入園,經濟部身為上級機關,為求脫身,竟將具有約束力的「行政指導」抽換概念為「政策表述」,是最壞示範。
「今日的經濟部否決當時的經濟部,證明3度發函收回推薦函,只是呼應特定人士要求的假動作!」桃市府將與法律團隊研商後續行動,堅守程序正義,捍衛地方民眾健康,也會視《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SRF空汙排放標準與SRF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結果,嚴格把關。
經濟部產發署表示,訴願會為獨立機制,多數委員為外部法律專家學者,應尊重法律專家一致決定的訴願決定書。桃園市政府仍可依照環境部加嚴標準要求業者,另外業者設廠過程中,所涉建築、消防、環保等許可的審查權,該署會尊重地方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