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抗告!柯文哲7千萬交保檢察官不服 正式遞狀待高院裁定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正式提起抗告。(圖/資料畫面)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正式提起抗告。(圖/資料畫面)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正式提起抗告。(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9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等在押被告分別以2000萬元至1億元金額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裁定結果,31日正式二度提起抗告,將抗告書送交北院,由北院轉送高等法院裁定駁回或發回重開羈押庭。

若高等法院裁定駁回,柯文哲等人交保確定。若高院二度裁定發回更裁,北院將再訂重新開庭時間,屆時,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都得回到北院,三度出庭。

北檢於12月26日偵結起訴共11人,其中包括5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於召開羈押庭,27日凌晨北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元、應曉薇1500萬元、李文宗加保800萬元共1000萬元、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8個月,除生活及工作必需外,不得與同案其他證人或被告接觸。

北檢不服裁定結果,27日晚間針對柯、沈、應、李4人提起抗告,高院29日裁定發回,北院隨即於同日下午3點召開羈押庭。晚間裁定柯文哲加保4000萬元,一共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加保6000萬元,保金一共1億元;應曉薇加保1500萬元,總計共3000萬元;李文宗加保1000萬元,總計共2000萬元。

此外4人皆得接受電子腳鐐、居家讀取器、個案手機定時拍照上傳報到等電子設備監控,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同樣除生活及工作必需外,不得與同案其他證人或被告接觸。

北院合議庭認為,雖然4人皆犯嫌重大,但檢察官已偵查完備,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雖然北檢已經以此等事證聲請羈押、延長羈押獲准,但不代表起訴後一定得依此繼續羈押被告,應審酌個案情形,並依比例原則加以判斷。

柯文哲部分,雖仍有共犯「橘子」許芷瑜在逃,但檢方仍未指明其涉案情節究竟為何,其他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也未提及許芷瑜在全案中的角色,不能以許芷瑜未到案,便繼續羈押。另柯文哲已表明將辭掉民眾黨黨主席職務,因工作而必須接觸相關證人之情形已大幅降低,能否以此認為有羈押必要,亦有疑義。

至於與妻子陳佩琪的接觸,柯文哲對於檢察官所指的相關待證事實並未爭執,不能以2人為夫妻,即認有羈押必要。又雖然柯文哲曾使用許芷瑜為其申辦的手機門號,並設定手機名稱為「羅廷暐」,但在律師鄭深元詢問時,柯文哲即表明身份,顯見並無隱匿身份之意。加上與沈慶京間的供述、答辯是否可採,已屬證據取捨之事實認定問題,不能以此認為有羈押之必要。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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