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出現六大症狀 警示可能是藥物過敏反應

吃藥出現六大症狀 警示可能是藥物過敏反應
吃藥出現六大症狀 警示可能是藥物過敏反應
吃藥出現六大症狀 警示可能是藥物過敏反應
吃藥出現六大症狀 警示可能是藥物過敏反應

現今藥物種類繁多,民眾可能不知不覺吃下導致身體過敏反應的藥物,食藥署提醒,如果服藥後身體開始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的六大症狀,應立即回診並告知用藥史,幫助及早發現藥品過敏,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發生。

 

藥品過敏反應,可能是輕微的皮疹,也可能是危及生命的過敏或是起水泡、皮膚潰爛等,林口長庚醫院皮膚部主治醫師鐘文宏表示,藥物過敏是免疫反應,症狀可能在服藥幾小時、天內發生,眼睛腫起來,有時則在二至三個月才出現,任何人都可能發生藥品過敏。

 

藥品過敏的六大前兆為皮膚出現紅「疹」、口腔出現潰「破」、喉嚨感到疼「痛」、眼睛變「紅」腫、嘴唇「腫」脹、身體出現發「燒」。提醒民眾,如果在用藥後發現這些症狀,尤其是口腔、喉嚨、眼睛等黏膜部位出現異常,這些可能是過敏反應的前兆。除皮膚的反應外,如果出現心悸、呼吸困難、不明原因的明顯疲倦、噁心、黃疸、或茶色尿也可能是藥品過敏症狀,都是需要立刻就醫的訊號。

 

如果是兒童在吃藥前已有相關症狀,吃藥後症狀持續,家長不確定是否為藥物過敏反應,鐘文宏醫師表示,在臨床上他已經出現病毒疹或紅疹,吃退燒藥、抗生素等也會出現,還是要交給專業的醫師來判斷,藥品過敏跟感冒起疹子還是不太一樣,抽血也不會看到過敏指數異常,所以必須由專業來判斷到底是不是藥品過敏。

 

食藥署提醒,民眾用藥期間可以保留處方紀錄,如果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處方紀錄等資訊給醫療人員參考,如果曾有藥品過敏史,可請醫療人員協助將其記錄在過敏紀錄卡,就醫時主動出示,避免重複使用到過敏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