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職災預防不鬆懈 勞動部展開37日密集勞檢

為預防高危險行業於年度歲修,或因趕工作業,致疏忽作業安全而產生危險,勞動部表示,已從1月7日開始,啟動為期37天的「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強力督促業者落實歲末期間之各項職業安全衛生防災作為,並採取預防過勞、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另對勞工工時及休假等也要妥適安排。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昨日已訪視中華民國營造業總工會,並與各會員工會理事長交流座談,聽取營造業工作者對勞動權益及職業安全的相關建議,同時強調歲末年終將至,呼籲各個行業業者應注意工作安全,避免因趕工疏於防護而產生危險。

洪申翰表示,營造業是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對於國內各項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營造業也是高危險的行業,更應積極提升作業安全意識與勞工福祉,工會如有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的相關建議,都可以提供給勞動部,勞動部將與工會一起努力打造安全的工作環境。

勞動部轉述,營造業總工會理事長林蓮助在會中表示,營造業是很需要體力跟技術的工作,工作環境確實比較危險,因此職業安全對營造業來說更是重要,工會將持續提升會員的勞安意識,協助強化營造作業安全與健康。

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其各級主管應加強歲修及作業進度之安全管理,於春安期間,全國各地勞動檢查機構將實施勞動檢查「至少4,000家次以上」,就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施與工資、工時及休假等,列為檢查重點項目,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災害預防機制及確保勞工權益。

同時,還會辦理宣導至少30場次,以提升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能力。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者,將予以停工。

勞動部強調,處分不是目的,雇主能確實改善才是重點,事業單位務必落實各項安全設施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求勞工增進產能或追趕進度時,對於職場之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若有延長工時、例假彈性調整等需求,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年節職災預防不鬆懈,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平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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