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快評】強化社會防衛韌性 政府、民間攜手應對挑戰

◎蘇紫雲

總統府日前召開「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2次會議,用以面對氣候變遷與國際局勢之動盪。針對是類威脅,各民主國家都加強應對,一如總統賴清德所強調,各國都在提升社會韌性,臺灣更要積極作為,提升全社會防衛韌性,團結國人因應各項挑戰。據此,透過委員會充分討論,密集討論與驗證,凝聚更強的決心與信心,未來政府與民間合作將會更加落實。

國家安全主要核心由國防、民防、心防共同構成,我國民防概念最早源於國民政府時期的參謀本部,考量各國空權快速發展,因此創設「防空處」,以推廣民間防空準備;其後引進歐洲民防作法,於各級政府、機關設立「防護團」,納入防空、消防、救護等體制,俾緊急狀態時,減低損失維持國力,此即為《民防法》防護團之濫觴。近代民防與時俱進,如代表性的美國購物中心、州際公路的設計,即結合經濟與民防,俾於核戰或大型災害時,購物中心可收容災民並提供食物、衣物;州際公路則有利國民兵、救難單位快速馳援。

北約於組織公約第3條規範「戰爭與災害準備」,要求成員國皆須做好緊急時期之韌性準備,並設置「韌性委員會」,內含民用通訊規劃、民事保護、能源規劃、糧食和農業規劃、聯合醫護、運輸事務等組別;歐盟也頒布「關鍵韌性指令」,共同目標是達到韌性3項核心目標,亦即政府的持續運作、確保提供民生基本服務、軍事行動的民事支援,以有效應對氣候變遷的天災、恐怖攻擊,乃至戰爭威脅。

進一步看,我國「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預劃的「2025城鎮韌性演習」,即是參考國際「城鎮韌性」最新規劃設計,以不依賴軍隊支援方式應對各類緊急事態,將民防與漢光演習區隔,又能相互支援呼應。也就是說,全社會防衛韌性要特別加強非軍事部門的防護機制,驗證民防、災防體系執行保護國人行動的能力。

如賴總統所提示,中央和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同參與推演,是類跨領域、跨團隊攜手合作,充分展現全社會防衛韌性團結一致的核心精神。如同北約等國之韌性機制,民防維持民生供應與社會主要機能,平時也減輕軍隊對救災負擔,面臨武裝威脅時,更可全力應對外敵。落實全社會防衛韌性的關鍵,在於政府各單位及全民都能發揮力量,無論面對何種挑戰,均可作為強韌的共同體。

(作者為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