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國土法曝心聲 農運前輩、民進黨籍鄉長林慧如:農業正義沒談清楚
雲林縣府今(31日)在最後期限送出雲林縣府的國土法土地功能分區圖,農運前輩、民進黨籍古坑鄉長林慧如表示,雲林縣最後的畫設是有比較符合現況,但農業正義未談妥條件前,根本不應畫設農業區,國土法應延緩上路,「誰跟農民為敵,我就跟他為敵」。
林慧如是已故前立委林國華的女兒,林國華1988年帶領農民走上街頭取農業正義,是「520農運」總指揮,父女都因此坐牢,林慧如入獄7個多月,她後來連任4屆雲林縣議員、8年古坑鄉長卸任,2年前再度當選鄉長。
林慧如雖是民進黨員但始終保有農運魂,她對國土法農業區畫設的立場與中央扞格,多次公開或在臉書喊話「看誰在叫我們背負糧食安全的責任,硬要畫我們的土地為農業發展區,叫他們出來講,把條件開出來」。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31日)舉行記者會說明將送出國土功能分區圖,林慧如亦出席聽取縣府簡報,她認為雖然雲林縣最後的版本農一減少、農二增加了,有比較貼近農民權益,但就整個農業正義來看,是沒有要到的。
林慧如說,農業正義沒談清楚之前,她不同意畫農業區,農業正義就是農業權的概念,糧食安全不是雲林縣人的責任,是所有國民的責任,一個人只要3釐地就盡到責任,雲林縣頂多出2萬公頃,古坑鄉至多900公頃就夠,但古坑鄉現在被劃9000公頃農業用地,多負擔的應該要被補償,如果現在不談好就要畫押,她是不同意的。
林慧如表示,中央或環團對於農業權的理解錯誤,農業權不是一次買斷,是每一年都要買的,政府的稅收分配要切一塊出來補償,例如食物的進口關稅抽出一些做為基金。
她強調,不論是「農業權」或「農業補償」,農業用地犧牲的補償要先談好,國土法本來就有「補償」的字眼。
雲林縣府最後的畫設版本,4萬6000公頃農一變成農二,林慧如認為,萬一日後農一的補償比較多,而農二翻身遙遙無期呢?所以應該條件先講好再畫,讓不善經營農業的老人能退場,鼓勵有心務農的青農大面積耕作。
林慧如表示,如果中央不通過縣市政府最後送的版本,將坐實「中央在阻擋」的臆測,希望農業正義的條件先談好,國土法延緩上路,如果中央硬要上路,古坑鄉就發起陳情,「誰跟農民為敵,我就跟他為敵」。
林慧如無奈說,雲林縣負擔全國1/10農地,古坑負擔雲林縣的1/10,古坑鄉不僅有農業正義問題,還有林農居住正義要解決,農運的最後一哩路是「還給農民財產權」,她不相信政府沒有農民可以過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