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碳盤查 2030減碳目標 上修26%至30%

環境部長彭啓明30日出席「我國2030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報告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劉宗龍攝)
環境部長彭啓明30日出席「我國2030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報告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劉宗龍攝)

環境部30日更新2030年減碳目標,較基準年2005年減碳26%至30%。學者批評,第一階段減碳未達標,第二階段最後一年2025年需減碳10%,達標希望也渺茫,如何令國人相信2030年減碳26至30%?政府應提出更可行的說明與措施,勿淪為畫餅式口號。

我國在2020年、第一階段管制目標是減碳2%,但只做到1.88%,第二期從2021至2025年,設定2025年需減碳10%;環境部在2022年發布2026至2030年、第三期減碳目標是23至25%,但因賴清德總統宣示設定更積極減碳新目標,環境部30日宣布將提升為26至30%,在亞洲僅次於日本。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能做到嗎?」

環境部長彭啓明說,台灣2022年經濟成長率上升、溫室氣體成長率下降,兩者脫鉤程度相較全世界明顯,且減碳26至30%是跨部會多次討論,相當務實。明年1月23日預定召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還會再提出2032年、2035年新減碳目標。

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則說,目前減碳壓力都在經濟部能源署,但減碳不該只在製造業,我國溫室氣體排放仍有近一半來自運輸、住商等部門,應思考未來是否擴大碳費徵收對象,並逐步推動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應多與學界、公民溝通,減碳才不會停滯。

但是環團認為,依照聯合國標準,我國減碳目標應更積極。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指出,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第6次氣候變遷報告顯示,全球2030年應相較2019年減碳43%,換算我國2030年減量目標應為43.7%,現在訂出減碳26至30%明顯不足。

此外,環境部也宣布,高用電量或門市達一定程度的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業、連鎖超商及超市、電信業、旅館業、鐵路及捷運、客貨運輸、醫學中心、大專院校、製造業等500家企業,將列為需碳盤查對象,例如台鐵、高鐵、4大超商等企業未來都需要碳盤查。環境部說,上述單位應在2026年4月30日完成排放量登錄,但不必經過第三方查驗。彭啓明強調,目前是要求上述企業執行碳盤查,不是要求繳碳費,沒有規畫2年後要收費。

商總理事長許舒博表示,原本企業就應先進行碳盤查,才能進行減碳,但中小企業較無能力自行推動,需委託專業機構,商總旗下有專業檢測機構可以協助,也盼政府可以編列預算、提供或委託公協會協助會員或相關的企業碳盤查,以利未來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