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不斷的台柬人口販運鏈,台灣公權力無法企及的陰影

圖為桃園國際機場出境大廳內準備報到搭乘前往柬埔寨、越南等地班機的旅客。(攝影/陳曉威)
圖為桃園國際機場出境大廳內準備報到搭乘前往柬埔寨、越南等地班機的旅客。(攝影/陳曉威)

文字/楊智強;攝影/陳曉威;共同採訪/孔德廉、陳映妤;核稿/李雪莉;責任編輯/黃鈺婷

從2021年6月至今,刑事警察局預估已經有超過千位台灣人受到人蛇集團誘騙,搭上前往柬埔寨的班機。但因為台灣跟親中的柬埔寨沒有邦交,也沒有駐當地的代表處,台灣的公權力難以有效遏止層出不窮的犯行。

《報導者》採訪了多位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刑警、駐外警務祕書、外交官以及國際救援組織,當官方接獲的求救訊息持續增加、台人在柬國被虐待的影片不斷曝光,國家公權力該如何介入?又該如何斬斷這條連接台灣與柬埔寨兩端的人口販運鏈?

清晨6點的桃園國際機場(簡稱桃機)第二航廈,已有人排隊在第19號前往柬埔寨的登機櫃檯前。在2小時的登機時間裡,不時出現幾位拎著輕便背包的年輕人辦理手續。

面對航空公司地勤人員詢問旅行細節,準備登機的年輕人一問三不知,所有答案幾乎都是由陪同的男子回答。陪同的男子有時2位,有時3位,他們穿著夾腳拖、眼神銳利、手臂跟小腿上大片紋身。他們不是年輕人的家人也不是熟識的友人,卻在一旁協助;另一位同行男子,正在跟手機另一頭的人報告年輕人的登機進度。

過去幾週,《報導者》採訪自柬國受害回台的倖存者,他們被詐騙、被人口販運的旅程,就是從桃機的櫃檯開始。一年多來,由台灣幫派組成的人蛇集團,已成功詐騙超過千人去到柬埔寨、緬甸,每位求職者落入陷阱的原因不同:高薪的引誘、嚮往國外工作、疫情下求職不易、想賺快錢等;他們在上飛機前,都以為迎接他們的會是明亮的未來。

詐騙手法不斷變異、為當事人量身訂作的話術和包裝,讓部份求職者難以辨識。

對持續自柬國接獲求助訊息的台灣警方來說,在「桃機起點」把人攔下,是他們阻止國人不斷受騙的方法之一。

從7月中開始,桃機的航警開始跟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簡稱刑事局國際科)合作,在幾個飛往柬埔寨的航班時段,他們手上拿著「出國打工陷阱多、拘禁毆打回不來」的警示標語,來回巡邏。《報導者》在某日凌晨,前往桃機,就目睹這景況,但不論航警的標語在登機台前拿得有多高多明顯,幾乎少有成功攔截的例子。

7月中開始,航警局跟刑事局國際科合作,在前往柬埔寨班機報導登機的時間,在附近巡邏,並且對機場報到櫃檯周遭的可疑人士進行關切。(攝影/陳曉威)
7月中開始,航警局跟刑事局國際科合作,在前往柬埔寨班機報導登機的時間,在附近巡邏,並且對機場報到櫃檯周遭的可疑人士進行關切。(攝影/陳曉威)

警察:我們沒有強制力阻止他們登機

在機場巡邏的航警,已有一套判斷潛在受騙者的方式。一名航警告訴《報導者》:

「只要看到一組沒帶什麼行李的人,領頭的人身上有刺青、一直講電話;要登機的年輕人什麼都不懂,看起來就是第一次出國的樣子,這種我們就會過去關懷。」

「但是我們沒有強制力阻止他們登機,」航警接著說,因為沒有足夠證據懷疑這些人正被販運,看似幫派成員也只有在一旁監看、沒有暴力強迫。他們只能柔性勸導或是拿出最近國人被誘騙到柬埔寨的新聞截圖,要這些年輕人再三思考。

被誘騙的求職者大多數由幫派成員開車,載到機場,出國的機票、簽證還有各種需要的文件,也都由幫派組成的人蛇集團一手包辦。航警還遇過有求職者一毛錢都沒帶在身上,兩手空空搭飛機去柬埔寨。

對警方來說這像是不可能的任務,明明已知可能是詐騙集團誘人去行詐,甚至最終被販運,但他們有些束手無策,因為絕大多數的人是自願前往。

為了阻止更多人受騙出國,刑事局國際科必須四處搜集情資,備齊在台灣負責招募的人蛇集團資料,以及人蛇在柬埔寨從事詐騙犯罪有關的證據,才有可能說服求職者這是騙局。

40歲、綁著馬尾、身材精瘦的刑事局國際科第二偵查隊副隊長葉泰志,與10多位同事在今年7月20日,在桃機成功攔下6位將被誘騙到柬國的求職者。10多位刑警在機場花了將近2小時,才勉強說服他們放棄登機。

這6位被誘騙的求職者,並不是去柬國做線上博弈或酒店工作,而是被聘去做地方建設工地的工程,與以往被騙的工作類型又不同。求職者被勸阻時說:「要騙我們不會在視訊的時候把身分證給我們看吧?」葉泰志回憶,當時6位求職者甚至還幫犯罪者辯護。在警方秀出相關證據之後,6位求職者才悻悻然放棄登機。

航警局員警在桃園國際機場登機報到處,只要看到疑似遭到人蛇集團誘騙出國的民眾,就會上前進行提防詐騙的宣導。(攝影/陳曉威)
航警局員警在桃園國際機場登機報到處,只要看到疑似遭到人蛇集團誘騙出國的民眾,就會上前進行提防詐騙的宣導。(攝影/陳曉威)

嫌犯嗆警:「反正我人在柬埔寨,你奈我何?」

然而,這是過去一整年到7月底前,刑事局國際科在機場第一批成功攔阻的求職者。

刑事局估計,去年(2021)6月至今年7月,已有上千位台灣人被台灣人騙去柬國和緬甸。《報導者》調查,這是一條橫跨台、柬、緬三地的人口販運產業鏈

這波跨國犯罪趨勢的變化,讓專職處理跨境犯罪的刑事局國際科除了毒品販運、槍械走私、跨境線上詐騙等犯罪查緝之外,也要開始管轄人口販運。

目前只有配置40位員額的刑事局國際科,面對猖狂的跨國犯罪,人手只能勉強應付。

刑事局國際科扮演的角色是傳遞、整合國外情資與國內線報的單位。而國際科的駐外運作是先向友台國家或是台灣人犯罪較多的國家尋求駐點,派出駐外的警務祕書(註: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還有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為了與他國合作打擊犯罪,在國際上台灣人犯罪較多的國家駐點。警政署派駐人員稱警務祕書、調查局稱法務祕書,相關人員皆在各國駐點的外館處辦公。);駐點後,警務祕書會將情資回報國際科,員警再與全台各地警察合作辦案。今年7月苗栗竹聯幫派份子涉嫌把台灣人販運至柬埔寨的案件,就是國際科統合國內外情資後破案的例子。

在國際科任職12年,47歲的國際科第二偵查隊偵查正(註:偵查正屬於刑事局兩線三星的中階警官,同一般公務員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官階等相當於軍職中尉至中校軍階。)詹利澤,今年5月接到了5位受害人的報案。詹利澤先抽絲剝繭他們手機的通話紀錄,再跟管轄柬埔寨的警務祕書(註:因為台灣在柬埔寨沒有駐外館處,柬埔寨的事務是由台灣駐胡志明市台北文化經濟辦事處辦理。警政署派駐在該辦事處的警務祕書必須兼轄柬埔寨與寮國的警察事務。)比對資料,最後跟苗栗地方警察合作,一舉破獲犯罪集團、逮捕在台灣的9人。

刑事局國際科負責偵查所有跟台灣人相關的跨國犯罪,圖為受訪者國際刑警科偵二隊偵查正詹利澤(左)、副隊長葉泰志(右)。(攝影/陳曉威)
刑事局國際科負責偵查所有跟台灣人相關的跨國犯罪,圖為受訪者國際刑警科偵二隊偵查正詹利澤(左)、副隊長葉泰志(右)。(攝影/陳曉威)

詹利澤再透過繳獲人蛇集團犯案用的筆記型電腦、手機內的資訊,進一步追蹤其他仍在柬埔寨的受害人以及背後的犯罪集團。為此,詹利澤的手機每天都必須24小時待命,不敢漏接來自柬埔寨的訊息。

除了利用國外傳回的情報在台灣辦案外,國際科也會將在國內搜集到的情資或是航警局回報黑名單出入境的消息,傳遞給駐外的警務祕書,讓他們可以與他國的警調單位合作,打擊犯罪。

但詹利澤跟葉泰志坦言,目前警方偵辦人口販運的重點仍在台灣,如果犯罪者遠在柬埔寨,通常很難將其繩之以法。曾有國際科的刑警被在柬國從事詐騙的台灣嫌犯有恃無恐地嗆聲:「反正我人在柬埔寨,你奈我何?」

除了地理上的距離讓警察查案困難重重,台、柬兩國沒有邦交,加上柬埔寨的親中立場,台灣在柬國沒有設立辦事處,目前柬埔寨的事務都是由駐胡志明市台北文化經濟辦事處辦理。

柬埔寨長期親中,台灣警方請求合作被柬警已讀不回

早期台灣可以透過跟中國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簡稱兩岸共打),請中國警方知會柬埔寨,台灣再派遣警務祕書進入柬埔寨,以任務型的模式與柬國警方合作,打擊犯罪。

但近期兩岸關係冰凍,中國警方不再居中協調,柬國警方對台灣共同打擊犯罪的請求,也幾乎不回應。

41歲,今年7月才卸任駐越南警務祕書的張能欽說,柬埔寨總理洪森(Hun Sen)對中國相當友好,甚至要求柬國官員不能跟台灣官員有任何官方接觸。「我在越南使用的外交簽證到柬埔寨必須換成觀光簽證,以觀光客的身分入境,否則會被遣返,」張能欽說,這就是台灣公務人員在柬埔寨的現況。

駐胡志明市的警務祕書一年至少要去柬埔寨2趟、建立跟柬國警調的私人關係,但因為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讓他駐越南3年的時間裡,只去過柬埔寨一次。但張能欽仍相當積極地經營與柬國警方的關係,只要台灣航警發現黑名單人士從台灣入境柬國,他就會把訊息傳遞給柬國的警方友人,維繫互動。

駐胡志明市的3年裡,張能欽要跟其他18位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人員,輪班負責接聽外交急難救助專線,受理轄區內國人撥打的急難救助電話。其中有很多是被困在柬埔寨詐騙園區裡的台灣受害者。

辦事處人員在接獲急難救助電話後,會先釐清求援者的身分、所在位置以及當事人前往詐騙園區的方式。「這些資訊能確認到愈細節愈好,接下來救援的工作才能順利進行,」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周民淦說。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周民淦指出,要在柬埔寨救出國民幾乎無法用官方與官方的管道,要透過民間人士與私人關係的連結,才有辦法。(攝影/陳曉威)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周民淦指出,要在柬埔寨救出國民幾乎無法用官方與官方的管道,要透過民間人士與私人關係的連結,才有辦法。(攝影/陳曉威)

從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向外交部發出求援的人數,柬埔寨有163人、緬甸有40人,目前從柬埔寨救出了45人、緬甸7人。

法律難以企及,網紅成眾多受害者求助對象

求援者眾,但外館只能運用私人管道,如當地僑民、友人、台商會,或是曾來台讀書的柬埔寨人協助,試著救人。

但這個由台柬或台緬幫派和犯罪集團組織起來的人口販運鏈,關係錯縱複雜,像在柬埔寨的西哈努克自治港(Sihanoukville Autonomous Port,簡稱西港)數十個園區裡有上千間不同的詐騙集團,每個集團管理方式,以及跟柬國警方的關係都不一樣。「這次我找A警官幫忙救出人,但下一次再找他就不一定有用了,」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東南亞科科長許哲維說,每一次救援行動都需要個案處理,相當耗費人力與資源。

正因為如此,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在今年5月成立了一個「柬埔寨專案小組」,小組成員除了外交部外館人員之外,還有刑事局派駐的警務祕書、調查局派駐的法務祕書跟移民署駐外人員等。以專案小組的資源,希望能有所突破地救援受困國人。

相較官方在柬埔寨的舉步維艱,民間也出現有「特殊影響力」的人士參與其中。

一位是29歲的YouTuber黃煦傑(Bump)。受訪時他告訴《報導者》,他自3年前開始拍攝預防詐騙的系列宣導影片,當時是希望降低國人被騙的風險。去年他開始收到國人遭販賣到海外的求救訊息,而今年6月22日,他在YouTube上傳了自己與一位受害者家屬一同前往柬埔寨救援台灣人的影片,一個月就有超過150萬的點閱率。自此,他的Instagram跟私人信箱不斷收到被困在詐騙園區的台灣人求救的訊息。

曾參與柬埔寨打工詐騙救援工作的YouTuber黃煦傑(Bump)在今年6月跟一位受害者家屬飛到柬埔寨,與當地救援單位、記者等人合作,最終救出幾位受害者。(攝影/陳曉威)
曾參與柬埔寨打工詐騙救援工作的YouTuber黃煦傑(Bump)在今年6月跟一位受害者家屬飛到柬埔寨,與當地救援單位、記者等人合作,最終救出幾位受害者。(攝影/陳曉威)

其中他在7月1日收到一封以「拜託救救台灣人的命⋯⋯」為標題的求救信件,信中的開頭就是:「Bump你好我們是一群台灣人偷偷寫信給你⋯⋯」。一個半月以來,他已經接到將近400位台灣人的求救訊息。

相較刑事局跟外交部從去年至今,各接獲約200件求救陳情案件,黃煦傑收到的訊息比這兩個單位還要多。

他分析,因為台灣官方收到陳情後會向柬埔寨警方報案,或是私下請託認識的柬國警察處理。但部份不肖的柬國警察很有可能早與詐騙集團聯手,會通知詐騙園區,反而讓受害者遭到毒打或電擊。

「所以他們都來找我,因為他們以為我很有辦法,」黃煦傑說。但他說自己多半透過聯繫柬國地方官員、台灣官方、在柬國的救援組織與部分從柬國逃出後、致力救援的台灣倖存者來協助受害者,雖然成功協助過幾位,但自己資源有限。

透過幫派疏通,家屬靠交付賠付金贖身

另外,中華統一促進黨(簡稱統促黨)也透過跟當地幫派的友好關係,成功救出幾位受困的台灣人。幾位統促黨黨員接受《報導者》訪問時說,他們介入的方式,是找當地有利幫派疏通,不少是把賠付金交付,將他們贖身帶回。

統促黨曾為了救2位年輕人,總共付出新台幣210萬元的贖款,但他們也說,這種贖金已讓詐騙集團食髓知味,開始漫天喊價。

雖然賠付金多是由受害者家屬或親友支付,但負責救援的一方,不論是白道或黑道,都要付出不少時間跟人力。

一位資深駐外的警務祕書力哥(化名)告訴《報導者》,其實外館的人員除了受理外交急難救助電話之外,還有許多繁雜的業務。駐處可以動用的人力、資源,並不充裕。

在東南亞國家駐點超過10年的力哥說,他見過不少利用國家急難救助電話,順利離開詐騙集團後,因為沒有一技之長,仍想賺快錢,又再度加入另外一個詐騙集團,繼續從事其他犯罪的例子。

「(對於)被騙過去的人我們應該伸出援手,但稀少的國家資源是不是也要花在這些自願去做詐騙的人身上,我不確定,」力哥說。

多國人民涉入、犯罪地點在國外,台灣警察能如何反制犯罪?

在台柬人口販運鏈上,除了台灣人,還有中國人、柬埔寨人涉入其中,且啟程源頭之一雖在台灣,但強迫勞動、限制人身自由卻發生在柬國。面對這種情況,台灣員警除了在桃機舉牌提醒,還有什麼更積極作法,來反制正在擴大的罪行?

以目前檢警偵查的方式,若人蛇集團在台被破獲,法院會以《刑法》第296-1條,買賣、質押人口,或以《刑法》第297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等來起訴(註:《刑法》第297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96-1條:買賣、質押人口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使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雖然台灣在2009年訂定了《人口販運防制法》,但此法主要是管理犯罪地點在台灣、多數針對台灣侵害來自他國移工的人身安全訂定的法條。

然而,此次台灣人被賣至中南半島的惡行,是首次台人大規模成為人口販運的目標,且販運交易的主要場合發生在柬埔寨跟緬甸等地。葉泰志解釋,過去沒有相似的案例,要拿出證據證明在台招募者跟在柬埔寨的詐騙集團有犯罪事實的勾連,以《人口販運防制法》來查辦,並不容易。

專精勞動法規,也曾在高雄地方法院擔任法官的律師陳業鑫指出,要以哪項法律羈押、起訴,還是要以犯罪者的行為樣態來決定。

他舉例,如果是「意圖營利,利用不當債務約束或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的狀況,能以《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辦理,刑責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達到「買賣、質押人口者」,或是「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則可以用《刑法》第297條起訴,刑責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業鑫強調,是否一定要用《人口販運防制法》羈押或起訴,並不是最重要的考慮要素,犯罪者的犯行得到相對應的懲罰才是重點。

加強查緝台灣人蛇,政府目標讓詐騙集團人力「斷根」

政府目前將打擊人口販運的目標放在台灣本土,積極查緝負責招募的人蛇集團,意圖讓在柬埔寨的詐騙集團「斷根」。圖為警政署刑事局人員正在大廳為隔日記者會準備。(攝影/陳曉威)
政府目前將打擊人口販運的目標放在台灣本土,積極查緝負責招募的人蛇集團,意圖讓在柬埔寨的詐騙集團「斷根」。圖為警政署刑事局人員正在大廳為隔日記者會準備。(攝影/陳曉威)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周民淦認為,要柬埔寨執法單位回應台灣的請求,並在柬國合作打擊犯罪的難度很高。尤其柬埔寨官方多次對外否認西港有「人口販運」的事情,只承認當地有跨國犯罪或是勞資糾紛的狀況。

「詐騙集團選擇柬埔寨跟緬甸這些地方,就是因為那邊法律效能不彰,像是詐騙集團的天堂。」張能欽也認為,要打擊這些地方錯節盤根的勢力,非常困難。

周民淦指出,目前政府正在處理的方向,還是落在台灣本土、以跨部會合作的方式讓在柬埔寨的詐騙集團「斷根」。行政院在7月28日的「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上,已經請法務部、外交部、教育部跟內政部等單位研議如何跨部會合作,預防台灣人被販運。

監察院也在8月7日發布新聞稿,要求相關單位自動調查多起國人被誘騙至柬埔寨跟緬甸的案件,呼籲相關主管機關盡快擬訂對策,防止國人繼續受騙。

「除了查緝犯罪,我們應該要鋪天蓋地地宣導,讓民眾知道,那些地方去了,是很有可能回不來的,」葉泰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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