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 宜蘭地院今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一審三十一日宣判。縣議員黃琤婷表示,她堅信司法會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還給縣長清白。(黃琤婷提供)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一審三十一日宣判。縣議員黃琤婷表示,她堅信司法會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還給縣長清白。(黃琤婷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審理近二年,宜蘭地法院排定三十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宣判。檢方對她涉貪部分,向法院求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但林姿妙數度堅稱清白,相信司法會還她公道。

檢廉二0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到宜蘭縣政府、林姿妙縣長官邸共三十多處搜索,首波約談三十多人到案,二月廿三日再度搜索,並以林姿妙涉犯貪汙治罪聲押,法官裁定八十萬元交保,此案導火線肇因於二0一九年羅東鎮一五五八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林的多筆財產來源不明疑雲,當時適逢林姿妙拚連任,檢廉搜索行動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宜蘭檢方以涉及違背職務收取不正利益、特殊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於二0二二年八月參選登記前一週起訴林姿妙。全案在今年十月二十三日辯論終結。林姿妙數度強調,這起案件根本就是政治追殺,自己是清白;宜蘭地法院已公布全案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宣判。

議員黃琤婷堅信司法會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還給縣長清白,她認為起訴內容中許多推測性指控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