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一審年終宣判 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判刑將停職」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經宜蘭地方法院近2年審理,預計於明天(31日)下午2點半宣判。先前檢方在辯論終結庭中,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收賄罪,建議處林姿妙有期徒刑20年及褫奪公權5年,而林姿妙則數度堅稱清白,指控全案是政治追殺,相信司法會還她公道。
檢方調查,林姿妙與多名縣府官員被控以處理民間用地免增土地徵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土地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宜蘭競選總部使用,獲有免拆等不正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宜蘭地方檢察署在2022年8月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起訴共15人,其中10人包含林姿妙為公務員,其他5人包含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及相關地主。檢方還另外查出林姿妙過去在農會帳戶有超過7000萬元的異常金流進出,與她個人收入不相當,涉及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
在10月23日的辯論終結庭中,檢方依據貪污治罪條例中的收賄罪,建議處林姿妙有期徒刑20年及褫奪公權5年。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因被指控違背職務行為收取(交付)不正利益罪、偽造文書,被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不過辯方堅持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在最後陳述時更強調,自己一生清白,從未做過違法的事情,期望法院能還她公道,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