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汙案一審重判12年6月 批台灣司法已被政治綁架

纏訟2年多的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天一審宣判。(圖:林姿妙臉書)
纏訟2年多的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天一審宣判。(圖:林姿妙臉書)

纏訟近三年的宜蘭縣長林姿妙貪汙案,今(31)日由宜蘭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姿妙因涉貪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判處12年6個月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她將被停止縣長職務,縣政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這項判決也成為宜蘭縣政史上的重大事件。而林姿妙聽聞後不滿回應台灣司法已經被政治綁架。

案件源於2022年檢調單位調查,宜蘭羅東一塊土地未依農地農用卻免徵巨額土地增值稅。懷疑包括林姿妙在內的官員涉入此案,當時約談多名涉案者,甚至羈押兩名縣府主管。同年8月,檢方以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姿妙及其他14名被告。檢方對林姿妙求刑2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5年,而她的女兒林羿伶也被求刑12年。

林姿妙在最終陳述時,強調自己從政以來一向清廉,並請求法院還她公道。然而一審法官認定她涉及貪汙罪行成立,並判處重刑,提前結束其縣長任期,成為宜蘭首位因貪汙案遭停職的縣長。該案不僅對林姿妙個人形象造成重大打擊,更無疑為宜蘭縣政局投下一枚超級震撼彈。

一審判決出爐後,根據《聯合報》報導,林姿妙回應自己非常痛心,並認為台灣司法已經被政治綁架了。重申「我沒罪,非常難過、非常痛心」、「我沒做壞事啊」、「一通電話,這通電話是不實的,人地時事物都不對,沒有證據,一通電話就起訴、定罪。」重申未來一定會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