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判12年半 陳俊宇重批:民主聖地榮耀嚴重受損

即時中心/顏一軒、葉孟秋報導

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控護航地主免繳112萬元土地增值稅,換取土地作為藍營2020年總統、立委大選競總使用,另疑似擁有7000萬不明財產,全案經宜檢起訴後,宜蘭地院今(31)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將由內政部依法停職。對此,宜蘭綠委陳俊宇表示,作為民主聖地的宜蘭,本應成為其他縣市的表率,但卻因縣長涉貪而讓縣的名譽及榮耀受到極大損害!

針對林姿妙涉貪一審遭宜院重判一事,陳俊宇透過自錄影片指出,縣市長作為推動地方政務的最重要角色,是地方的「父母官」,其從政的核心應當是以人民的利益為優先,而非將個人或家族利益擺在前頭。

陳俊宇說,宜蘭作為民主聖地,本應成為其他縣市的表率,然而因為縣長涉及貪污案件,過去兩年多來,宜蘭縣的名聲與榮耀受到嚴重損害。尤其此案牽涉多位縣府主管,不僅重創縣府形象,也對所有公務同仁的士氣造成極大打擊。

陳俊宇提到,這是一個值得深刻反思的時刻,提醒我們從政者必須以清廉為本,以民為先,唯有如此,才能不負人民的信任。

最後,陳俊宇強調,今天是2024年的最後一天,「我們期盼司法能夠早日還宜蘭一個「青天」,讓縣政回歸正常,並在全體縣府團隊的努力下,繼續推動宜蘭的建設,讓我們的家鄉迎頭趕上其他縣市,邁向更加光明的未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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