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初中生殺人案 2被告判無刑徒刑及12年
(中央社台北30日電)河北邯鄲今年稍早發生初生中殺人案,3名未滿14歲的學生涉嫌殺害同學後埋屍,事件震驚中國。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公開宣判,3名被告中2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2年,另一人不予刑事處罰。
官方新華社等陸媒今天披露了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
邯鄲市今年3月上旬發生3名初中生涉嫌殺害同學後埋屍案件。13歲的受害人王子耀被殺後,被埋在蔬菜大棚,面部被硬物打至面目全非。
央視新聞當時引述河北邯鄲肥鄉區警方表示,經過連日偵查,初步認定這是有預謀的犯罪案件。為掩埋屍體,犯罪嫌疑人分兩次在廢棄大棚進行挖掘,案發前的3月9日挖過一次,案發當天又在現場挖了一次。涉嫌的3名少年有人殺人後無異樣,回家後仍玩遊戲,有人翌日繼續如常上學。
由於被害人王子耀及3名犯罪嫌疑人皆未滿14歲,都是父母不在身邊的農村「留守兒童」,本案因此引發中國輿論重視,主要探討面向包括未成年人刑責及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問題。
據中國刑法,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但已滿12歲、不滿14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編輯:陳鎧妤/周慧盈)1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