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文視界:貪腐內生於中共,當局反腐敗是徒勞一場
編按:這是鄧聿文為美國之音撰寫的評論文章。這篇特約評論不代表美國之音的觀點。轉載者請註明來自美國之音或VOA。
回顧2024年的中國政治,一個有目共睹的方面,是中共官員的腐敗,以一種雨後春筍般的態勢冒出,其中,令人印象尤其深刻的是解放軍的高級將領接連連接出事。兩任防長李尚福和魏鳳和受火箭軍的腐敗案影響落馬,軍委委員、政工部主任苗華也在12月被拿下,臨近年末,又有陸軍和南部戰區兩位原副司令員涉嫌嚴重違法。
部隊的腐敗不過是中國官場腐敗的冰山一角。根據不完全統計,今年落馬的中管幹部達59人,比起去年45人,增加四分之一多。這59名高官中正省部級官員有9名,包括前不久被查處的山西政協主席吳存榮,以及曾任司法部長的江西省政協主席唐一軍、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國家體育總局原局長苟仲文等,創下了2012年中共十八大反腐敗以來的新高,幾乎每週都有一、兩個高官落馬。至於副省部級以下遭查處的官員,沒看到這方面精確的統計數字,怕是今年少說也有幾萬人吧。
打“虎”成績單,反證當局反貪失敗
當局把不斷創新高的落馬高官數量,說成反腐敗的成效,以此證明所謂反腐敗的決心。從宣傳的角度看,當局這麼「吹」也不能說它有錯,確實,如果反腐敗沒下多大決心,不會有如此多的高官被拿下,然而,這個打「虎」成績單恰恰說明,反腐敗本質上是失敗的。
如果只看一兩年落馬官員的數量,反腐顯得高歌猛進,但把這個時間拉長,從2012年到現在的反腐態勢,可知當局的反腐實實在在失敗了。為什麼要這麼講?從一般邏輯來看,在當局大力度的反腐下,頭幾年落馬官員的數量會很多,可到後來,隨著一整套治理腐敗的製度和機制的建立與完善,被查處的官員數量應該越來越少,及至最終接近零,才是正常的。假如落馬的官員越來越多,則表示這個反腐敗是失敗的,至少不成功。
當局的情形正如此,先高後低再高。十八大後的前幾年,在王岐山主抓反腐下,落馬高官數量一年比一年多,但到了十九大後的前三年,根據官方統計,落馬高官數量有所減少,可這個趨勢在後兩年沒維持,2020年後,無論被查處的高官,或是違反當局八項規定的領導幹部,數目又逐年創新高。一種辯護的觀點是這樣解釋的:中國的存量腐敗太大,以致只要加強反腐,落馬官員的數量就會很多。這幾年被查處的官員,相當部分都是在退休幾年甚至十幾年後,有個別極端的甚至已退休30年,似乎印證了這種解釋。
然而,此辯護站不住腳,因為在當局倒查的同時,很多官員在官方通報中,不忘一句「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顯然,在當局看來,十八大前的腐敗是存量腐敗,十八大後仍腐敗屬於增量腐敗。以前述9名正省部級官員為例,在任現職4位,退居二線、在人大政協任職3位,後者嚴格說來,也屬於現職,還是佔了落馬官員的多數。即便不算2位已退休的官員,這7名官員也比過去幾年多。而解放軍高級將領的腐敗,也多是軍中新貴,甚至是中南海當權者的親信,其腐敗是典型的增量腐敗。故對大多數落馬的腐敗官員,真實情況是,他們的腐敗存量和增量兼有,不能嚴格區分。
當局反貪腐沒有取得勝利,亦可從近年中紀委全體會議公報對當年反腐敗部署的表述一窺真相。
2022年十九屆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稱,著力查處資本無序擴張、平台壟斷等背後腐敗行為,斬斷權力與資本勾連紐帶,堅決查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腐敗問題,持續推動金融領域貪腐治理,深化國企反貪腐工作,深化糧食購銷等領域貪腐專案整治。 2023年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公報提出,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堅決查處重大腐敗案件,嚴肅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加大國企、金融、政法、糧食購銷、開發區建設等領域反貪腐力度,緊盯重點對象,嚴肅查處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影響力謀私貪腐問題。 2024年中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表示,繼續緊盯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對象、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把嚴懲政商勾連的腐敗作為攻堅戰重中之重,深化整治金融、國企、能源、菸草、醫藥、基礎工程和招標等領域貪腐問題等。
從過去三年中紀委全體會議的公報表述,不難看出,雖然在反腐敗的具體思路上有些差異,但對增量和存量腐敗都要同樣嚴懲,把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膽大妄為者作為反腐敗的重中之重,這個方向是一致的,此外,像國企、金融等領域,多年都是反腐敗重點,說明這些領域的腐敗一直生生不息,並沒有因之前當局反腐力度的不斷增強而有緩和。
中共腐敗,內生於體制
這不是否認當局這麼多年,打下了大大小小的“老虎”,對所謂正風肅紀、從嚴治黨,沒起到一點震懾作用,可年年反腐“老虎”年年增多的事實,也反證了中共腐敗無法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和糾正。正是在此意義上,說當局的反腐敗是失敗的。失敗的根源就在於,中共腐敗是一種內生於制度的腐敗,必須從政治體制上去根治,但當局現在的反腐,雖然也力圖建立一些遏制腐敗高發的製度,然而,在控權這個最根本的問題上,無所作為,甚至進一步強化權力對社會的支配;再加上當局不允許引入外部力量來監督,這使得黨內反腐敗看似刀刃向內,卻傷筋而不動骨,刮骨而不療毒。
腐敗的產生是權力過大又沒有強力約束從而導致權力濫用。權力最好的約束是分權,但在一黨制尤其像中國這種唯領袖是瞻的黨國體制下,不說外部分權,內部的分權制衡也很難形成,這就導致對黨內各級權力機構尤其一把手又尤其最高領導人的監督和約束統統失效,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現在中南海當權者採取的從嚴治黨和反腐模式是,我可以做那個不受任何監督和約束的皇帝,但手下大小官吏,上至總理,下至村長,則不能成為大大小小的皇帝。他想以此來杜絕腐敗。然問題在於,要想官員不做大大小小的皇帝,上級對下級的監督體係就必須到位,這依賴於兩點,一是讓全社會參與配合監督,群眾會用雪亮的眼睛盯著官員;二是上級要能指揮得動下級的監督體系。但如今的反腐敗模式第一點是排斥的,當局怕引入群眾監督會造成反腐敗失控,威脅黨的統治。第二點,雖然下級監督機構有義務配合上級監督機構,可當下級監督機構的命運掌握在同級黨的一把手手上時,它真正聽從的是同級黨委特別是一把手而非上級監督部門,從而導致上級監督部門很難對下級的黨政領導起到實質的監督作用。還不論在上下級的垂直系統中,存在著官員之間的利益勾連。
退一步,假定領袖之下的大小官員的違紀和腐敗行為都能因反腐力度的增強而被遏制,領袖如果腐敗,有誰來監督和遏制?又或領袖個人廉潔自律,可其家人和親信,還有他用來打擊官員腐敗的監督工具本身,若打著其旗號,或背著他搞腐敗,誰又能監督和遏制?畢竟領袖只是個凡人,沒有三頭六臂,他自己不可能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用在監督官員上,也沒有這樣的能力,必須依賴黨的監督體系,甚至依賴其親信和家人。但後兩者一旦失靈,最後一道防線就沒了。而誰能說他所依賴的體系和人不會濫用權力?倘若領袖親近的人腐敗照舊,對於下面的大小官吏,無論當局怎麼打擊,都會想方設法去腐敗。
也許中南海當權者不信邪,覺得在他的霹靂手段下腐敗是能管住的,可當局其實意識到植根於體制的腐敗是遏制不了的,於是用「反腐敗取得階段勝利」、「反腐永遠在路上」之類含糊其辭的說法蒙蔽大眾,以讓社會看到反腐敗希望。正如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上所宣示的,當局努力反腐不假,可就像西西弗斯神話的寓意,沒有政治體制變革,沒有黨政分開,沒有權力分立,沒有外部監督,沒有財產公開,再用力的反腐,從長時段的最終結果看,都會徒勞一場。